1.项目申报。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编制项目申报通知。各区县(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向注册地商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2.项目初审。各区县(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办法规定,对申报主体及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开展实地核查,审核通过的报送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评审入库。市商务局牵头组织项目评审,组织第三方机构组建专家团队制定评审方案、明确计分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项目的建设方向、建设内容、投资估算、预期效益等进行评审论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按评分进行排序,出具项目评审报告。按程序确定支持项目和储备项目。
4.项目确认。市商务局对支持项目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确定为长沙市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试点支持项目,并按要求报上级单位备案。
5.项目调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建设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或中止,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区县(市)商务、财政部门提出项目调整申请,再由区县(市)商务、财政部门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规定调整项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项目验收。投资类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指标开展自评,达到绩效目标后向属地商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各区县(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验和实地核查,初验合格的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程序对项目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验收未通过的,责成项目主体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再次按程序提出验收申请。试点结束前未整改完成的,则验收不予通过。
7.日常管理。市、区县(市)两级商务部门定期对本辖区投资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工作。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全过程监督,形成闭环管理。各区县(市)商务部门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对项目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材料详实、完整。要对申报项目开展不少于半年/次的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