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派遣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1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法学类本科学历;
5.身体健康;
6.能较为熟练地操作计算机办公办案;
7.受聘后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服从岗位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发布公告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蓝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在长沙蓝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长沙蓝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390号悦动商业广场A座五楼A7办公室)
考生需携带1份纸版报名表登记表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4月11日-4月12日除外)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员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审查等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7.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教材。
(三)笔试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业务知识,答题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四)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看打每分钟80字以上、准确率不低于85%为合格,技能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重要参考。
(五)面试
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2:1的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岗位资格面试人数达不到与招聘计划2:1比例的,依次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含毛发毒品检测)
1.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
3.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中总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4.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录用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疾病影响录用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沙蓝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收到反映的,由公示单位进行调查,对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有关手续。
(八)签订合同
以劳务派遣方式与确定的招聘人选依法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约为60000元一80000/年(含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通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5881301(雨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0731-858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