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富有爱心,善于交流,身心健康。
2.对教育事业有热情,希望从事教育职业或者提升自我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优秀大学生。
3.在大学期间表现优秀,有过学生会工作经验的师范生或党员大学生优先录用。
4.恕不接受以下几类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已获得正式教师编制的在职人员;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