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遇到超过额定招生数的情况,学校进行登记审核,上报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2.适龄儿童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3.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筹安排入学。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之间必须是祖孙(女)、父子(女)、母子(女)关系,否则不能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
该招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长沙高新区麓谷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