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直接考核岗位免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1.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建议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长沙卫健”微信公众号,缴费、笔试、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将同步在公众号推送。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报名网站:长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站(网址:https://csks.cs12333.com/ui/examp/#/)。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拨打服务咨询电话:0731—88285475、8880657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6日17:00。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才能报名,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用微信APP扫一扫“个人登录”二维码,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在考试安排栏“2026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处点击进入,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3)按照片上传说明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
(4)在“职位基本信息”栏选择本人拟报考单位及岗位;
(5)在“个人基本信息”栏进一步完善本人基本信息;
(6)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附件(照片或扫描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③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⑤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的,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⑥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提交规培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参加2026年规培结业考核的考生上传《承诺书》(附件3);
⑦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⑧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上传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近3个月内(2026年1月及以后)出具的相关证明;
⑨其他需要提交的岗位要求材料。
(7)点击“暂存”,检查个人报考单位、岗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附件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4月27日12:00。资格初审结果无电话或短信提醒,考生须在资格初审期间主动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的审核状态,提示补充资料的及时补充上传并再次提交,未按时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四)缴费
1.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参照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笔试岗位考务费每人100元,直接考核岗位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于2026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支付考务费后报名系统确认“报名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6年4月28日9:00—4月29日17:00期间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提交地点: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635室,电话:0731—88666316)。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申请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不通过的需在缴费期限内缴费。
4.开考比例:缴费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直接考核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相关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等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5.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已缴费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均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笔试岗位考生,于2026年5月20日9:00—5月23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接考核岗位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5月23日(周六)上午8:30—12:00,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原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方可进入考场。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4)。
(1)医学类岗位:笔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中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非医学类岗位: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满分各为150分。
4.2026年6月1日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2日(9:00—12:00,13:00—17:00)到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635房,电话:0731—88666316)提交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须附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成绩复核内容为答题卡是否扫描完整清晰,是否存在漏评、漏记、漏统情况,考生不能查阅本人或其他考生试卷、答题卡。主管部门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核情况。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时,以达到合格分数线(见第九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实际入围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直接考核岗位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
2.暂定于2026年6月4日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4.资格复审递补时,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需递补的招聘岗位,递补考生采取电话通知方式,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九)合格分数线及总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1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考核总成绩和考核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设置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300)+考核成绩×(60÷100)。直接考核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再次相同的,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的,同一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入围;主考官评分再次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下同)。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心理健康评估内容。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若后续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到入职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