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获悉,为规范无人机飞行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空域秩序,《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正式施行啦。这意味着,无人机的生产、销售、使用、租赁等全环节,都需要按规定进行备案了。我们为大家整理了这份超全的备案指南,快来看看吧!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无人机生产、销售、运输、寄递物流、维修、改装、租赁、报废处置以及操控员培训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有、使用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及无人机反制设备的生产、销售企业,都应当履行备案责任。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事先获得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批准,并且在实施飞行活动前的三个工作日,通过省无人机备案程序进行飞行前置备案。
一、单位、企业在管制空域、临时管制空域实施飞行;
二、个人或企业组织分布式操作、集群飞行表演活动;
三、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机中继飞行;
四、运载危险品或者投放物品(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活动除外);
五、飞越集会人群上空;
六、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操控无人机飞行。
外省人员入湘实施飞行活动的,应当在实施飞行活动前的24小时内在省无人机备案程序中进行飞行前置报备。
采取非联网方式(离线飞行、本机控制)飞行活动的,应当在实施飞行活动前的24小时内在省无人机备案程序中进行飞行前置报备。
从事下列无人机飞行活动的,飞行活动实施者应当在飞行活动结束24小时内通过省无人机备案程序进行备案。
一、管制空域飞行;
二、分布式操作、集群飞行表演;
三、通过通信基站或互联网进行无人机中继飞行;
四、运载危险品或投放物品(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活动除外);
五、飞越集会人群上空;
六、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操控无人机飞行;
七、外省入湘飞行。
单位或者个人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实施飞行活动,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活动,公安、国安、海关、应急管理部门所属无人机,在其驻地、训练场、靶场等上方不超过真高120米的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民航部门所属无人机在民用运输机场管制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无需向公安机关备案。
全省统一的备案通道是“湖南省无人机备案程序”,线上线下均可办理,推荐大家优先使用线上方式,全程网办不用跑腿!
✅ 线上备案:微信搜索「湖南公安服务平台」→ 进入「微警务」→ 找到「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备案」栏目,按指引填写信息即可,十分钟就能完成~
✅线下备案:前往属地区县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引导您完成备案。
不同环节的备案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大家要记好,千万别错过:
所有备案责任人都需要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果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比如无人机转让、设备维修等),记得要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备案程序进行更新。
如果单位的无人机丢失或被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更新备案状态;无人机报废或损毁,也要及时报备哦。
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邮政、民航等多部门将协同监管,建立无人机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机制,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定期核查备案情况。对于未按规定备案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会采取责令改正、约谈等措施;违反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合规飞行是底线,安全操作记心间!各位飞友,赶紧给您的无人机完成“实名备案”,让每一次飞行都安心、放心~
本文内容转载自【长沙巡特警】,原文标题:《@长沙飞友,快来给你的无人机“上户口”无人机全生命周期备案,这样超省心!》,作者:孟军、品焯、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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