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该瑜伽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您骨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整理固定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据(如病历本、CT报告、医疗发票等)、现场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在场人员的证人证言、相关合同、缴费凭证、会员卡,以及与瑜伽馆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等;
2.在整理、固定好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可以向当地消保委组织寻求帮助,向其反馈相关情况及诉求;
3.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就该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运动虽能强身健体,但人身安全始终要放在首位。参与瑜伽、健身等各类运动前,既要选择正规运动场所,留意场地设施安全,听从专业指导,做好防护措施,一旦出现不适及时停止,切勿硬撑;又要务必做好充分热身,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切勿盲目挑战高难度动作。时刻紧绷安全意识,切实守护自身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