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来访当事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系列案件或具体事项涉及多名当事人,建议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三人。
3、执行法官除日常接待外,主要在该日接待其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请尽量于固定接待对应时间来访,外勤执行事务工作执行法官则尽量安排在其他工作日,突发和特殊工作任务除外。
4、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五上午为局长、副局长接待日,第一周周五上午由本院执行局局长值班接待;第三周周五上午由本院执行局副局长值班接待。
5、来访当事人应文明、理性、客观表达诉求。
6、未经允许不得对执行工作进行录音、录像,对扰乱人民法院办公秩序的行为,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的,可被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7、执行法官接待日制度自2024年5月6日开始实施。
六、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接待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11办公室(法院详细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1号)
来访须知:
1.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相应调整。
2.来访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反映问题的相关材料,自觉遵守本院安保规定,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文明有序登记,依次反映诉求。
当事人本人来访,请带好个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他人来访,除带好本人、代理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依法携带相关委托代理授权材料。
3.为维护司法秩序,将对进院人员安全检查,请遵守相关规定,勿携带危险物品,请勿酒后前来,请勿带未成年人前来。
4.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说明问题或反映情况,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5.为提高接待效率,来访人可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731-88131356
6.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每周二上午9:00-12:00接待当事人。
因执行工作特性,执行干警可能会外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调查核实财产线索,除现场接待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法官。
1.来电咨询。您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望城法院执行局执行接待室电话(0731-88131356),将您的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案件信息等内容告知电话接待人员,电话接待人员会将您的信息及诉求记录后转交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核实情况后会及时回复。
2.邮寄反映。为便于执行法官快速清晰地了解您需反映的情况和诉求,建议您通过书面方式将情况邮寄给执行法官;如果您案件的承办人已经调离执行局或离退,请将需要反映的情况和诉请以书面方式邮寄至: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1号,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勤收(来信中请务必留下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3.平台留言。您可通过“智慧执行”APP留言功能,提交执行诉求、问题描述及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收到留言后将及时予以回复。
公布时间:2025年4月7日接待地点:长沙县法院一楼立案庭执行事务中心(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88号) 公布时间: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