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法核心新政与建筑行业实务应对
1.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调整:小额零星经营业务联动,偶然发生的不动产,差额计税口径辨析。
2.一般纳税人登记制度变化的影响分析:中标时是小规模纳税人,后续超标或者追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应如何处理?
3.自然人增值税征管新变化影响分析:代开发票与扣缴增值税的把握,与个人所得税扣缴的协调。
4.甲供工程简易计税取消的影响:什么样的甲供工程可以继续按照简易计税?
5.建筑服务差额计税新变化:分包款概念是否有变化?差额计税如何开具发票,甲方不同意接受差额开具的发票,应如何处理?
6.销售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税率确定变化:什么情况下要按照13%征税,什么情况下按照9%征税
7.预收款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变化:开工后才收到的预收款,应如何计税?如何预缴?
8.商混及地材的计税方法调整:商混简易计税取消,之前签订的商混合同,应如何处理?什么样的砂、土、石料才能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