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菜市场被举报“生鲜灯”,执法人员赶到后:场内没问题,场外却查出一家…
近日,长沙网友“6fe5z81”通过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留言,反映长沙市雨花区五一村菜市场有摊位使用生鲜灯。对此,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回应。长沙网友“6fe5z81”:雨花区五一村菜市场有猪肉摊子使用生鲜灯。请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以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经核查,五一村菜市场内的卖肉商户所使用的灯具暂未发现问题。但在对市场周边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卖肉商户的灯具不符合要求,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其整改到位。
编辑:何思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