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停地求学,求问,才能解决专业中的专业问题:苯致人患血液系统疾病,甲苯致人患神经系统疾病。此案患者接触的是甲苯,不知何故却患了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这个血液系统疾病,××市疾控中心不认为是职业病,厂方更加否认。可我方始终认为是职业病。通过不断咨询有关职能部门、医院相关专家,及市场调查,发现纯甲苯也含有苯,也就是说市场上没有不含杂质苯的甲苯。这就解开了患者接触的是甲苯却患了血液系统疾病的谜团。
二、信心的重要性。撤回第一次诊断申请,不仅是智慧之举,更需要以退为进的信心。当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尚不明确时,坚持系统性的证据收集至关重要。最终,我们通过职业暴露史分析、文献查阅、现场调查等方式,获得了支持职业病诊断的一些关键支持与证据。比如:
1.媒体的介入,促使政府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2.厂方改变患者患病之前的工作环境。刘某职业病不能诊断的原因是公司无法提供整改之前的刘某患病前后的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不能提供这些报告,就不能否定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有笨。更何况我方通过调研已经查明市场上甲苯都含有杂质“苯”,只不过是含量高低而已。
3.公司患疑似职业病的病人陆续出现。2020年死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员工彭某林;××车间总共5人,实际4人工作,今年就有2个人患同样的疾病;9月还有一位确诊肺癌的三车间员工。
4.2018年10月15日××村村民1400多人联名投诉公司环境污染问题;2019年10月28日××村近3000名村民联名投诉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该村有多名小孩患血液病(阮某,13岁,2020年确诊;郭某某,6岁,2018年确诊),还有村民患癌症。
再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自述或工友旁证资料、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总之,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可以确信刘某所患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为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