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生娃
不只有产假哦!
还有一堆生育待遇可以享受
生育津贴、产检生产费用报销、育儿补贴……
具体标准及申请攻略
赶紧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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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期间生育分娩,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领金人员生育时我省职工医保缴费基准值的60%,发放天数参照我省产假相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
❶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❷ 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❸ 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的,但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
❶ “长沙医保”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进入“湘医保服务平台”;
❷ 下拉至“业务办理”点击“更多”;
❸ 在“查询业务”’模块选择“生育津贴业务进度查询”;
❹ “业务状态”显示“支付成功”后,即可通过相应银行查询渠道查询到账情况。
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
①产前检查费用:
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1200元。
②生育住院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
参保女职工因生育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
✦顺产4000元;
✦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③终止妊娠支付标准
参保女职工因终止妊娠,在门诊或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
✦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500元;
✦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800元;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1600元;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2000元。
2025年1月1日起出生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一孩、二孩、三孩均可)。
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但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剩余月数折算补贴(如2023年12月出生,可领24个月补贴,共7200元)。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育儿补贴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至其年满3周岁。
❶ 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共计10800元。
❷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❶ 线上申领
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湘易办”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❷ 线下申领
线下申请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❶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
❷ 在女方生产之前,男职工单位为其连续按月缴费满10个月。
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参保人员(或其配偶)已在基本医疗保险核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例如:男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配偶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核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则不能重复享受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1️⃣时间
自参保人配偶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工作日办理。
2️⃣资料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住院原始发票、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还需提供复印件。
注:医院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