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长沙第五届青少年街舞锦标赛长沙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节系列活动暨第二届校园街舞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湖南省街舞运动协会
主办单位:
长沙市体育局
长沙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长沙市街舞运动协会
执行单位:
湖南锦鲲体育产业联盟运营有限公司
长沙星德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
湖南德思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赢世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长沙铭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长沙市核力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6月21日
竞赛地点:长沙德思勤城市广场四季汇
三、参赛资格
(一)体育俱乐部、培训机构、体校、传统学校、体育院校或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且具备完成比赛的体能和相应技能。
(三)所有参赛单位的选手必须在比赛前自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有效期需包含选手报到、赛期及离会当日,并自行打印纸质保单,于选手报到时,提供给赛事组委会查验,如出现日期或险种不符的情况下,视为选手自动弃权,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在比赛期间如遇身体不适时,可向赛事主办机构申请退赛,不要勉强参赛。
(四)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前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如出现选手拒绝签署的情况,视为选手自动弃权,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各参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项目 | 组别 | 小组 | 参赛年龄段 |
竞技项目 | 1v1 battle | breaking 1v1 | 17岁及以下 |
freestyle 1v1 | 17岁及以下 |
Crew Battle | freestyle 5v5 | 17岁及以下 |
作品项目 | 独舞 | A1 儿童组 | 7岁及以下 |
A2 青少儿组 | 8-18岁 |
小齐舞(3-6人) | B1 儿童组 | 7岁及以下 |
B2 青少儿组 | 8-18岁 |
大齐舞(7-10人) | B3 儿童组 | 7岁及以下 |
B4 青少儿组 | 8-18岁 |
团体舞(11人及以上) | B5 儿童组 | 7岁及以下 |
B6 青少儿组 | 8-18岁 |
备注:所有项目不限性别,竞技项目请按对应组别参赛,分为海选赛、晋级赛及决赛,作品项目不限街舞舞种。
(一)17岁及以下: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7岁及以下: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8-18岁: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五、参加办法
(一)由各街舞俱乐部或各单位负责组织报名,同时接受个人报名;
(二)同一选手按对应年龄组别可兼项,所兼项目不限,但所兼项目与竞赛日程有时间冲突时,选手自行决定参赛项目,未参赛项目视为弃权。
(三)选手不可跨年龄参赛。
六、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竞技项目(Battle)比赛
1.1V1 battle(Breaking 1V1、Freestyle1V1)
(1)海选赛
所有选手按签到顺序分成10人/组,按组顺序依次上台,现场DJ随机播放音乐,选手自由发挥,每人45秒,由裁判当场评分,按分数高低选手进入32强,如报名选手没有超过32人按照16强进行海选晋级,没有超过16人按照8强晋级。
(2)晋级赛
晋级赛分为32进16、16进8、8进4,半决赛、决赛;进入32强选手通过高分对低分方式进行分组,两两一组进行比赛,现场DJ随机播放音乐,选手现场自由发挥,每人每轮限时45秒,裁判现场给予晋级名额。32强到4强选手每组1轮对决,半决赛、决赛2轮对决。
(3)任意小项报名不足12人,则将取消该小项比赛。
2.Crew Battle(Freestyle5V5)
(1)团队赛将采用五轮比赛的形式,每队上场5人,最多可出场5人。
(2)每场比赛五轮,每场完毕以后,裁判对每一轮的结果分别进行表决,最终获胜轮次多的一方获胜。
(3)第一轮每队必须出至少4个8拍的Routine部分,人数不限。该轮时间为60 秒。
(4)第二至第五轮,双方各45秒时间。每队最多有两轮可以出Routine,人数不限。出场时机由本队领队与队员临场决定。
(5)团队赛DJ音乐风格排序:Allstyle、Popping、Locking、Hiphop、 Breaking.第一轮Allstyle,将由DJ随机播放不同风格的音乐。
3.竞技项目评分标准
评分参考 | 分数 |
基本功 | 20 分 |
表演性 | 20 分 |
技巧性 | 20 分 |
音乐性 | 20 分 |
多样性 | 20 分 |
总分 | 100 分 |
(二)作品项目比赛
1.参赛队伍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演。
2.作品项目比赛,裁判按照下述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所得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最终排名。
3.按照各参赛队伍的参赛顺序依次播放参赛音乐,独舞作品不低于45秒,不超过1 分 15秒;小齐舞不低于1分00秒,不超过1分30秒;大齐舞不低于1分30秒,不超过2分10秒;团体舞不低于2分30秒,不超过3分10秒的竞赛作品展演(如未按规定音乐时长参赛将影响评分)。
4.参赛音乐由参赛队伍自行准备,统一规定为视频文件MP4格式(如无视频,请提交MP3 格式的音乐),文件命名格式为:参赛单位+参赛队伍名称+参赛作品名称,要求音乐质量好,清晰度高,附带歌词翻译截图。赛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19310171272@163.com),并在赛事当天将音乐放U盘内随身携带,以备音乐播放时出现意外问题。
5.评分标准
评分参考 | 分数 |
基础 | 30 分 |
原创创意 | 20 分 |
整体编排 | 30 分 |
音乐运用 | 20 分 |
总分 | 100 分 |
(三)竞赛要求
1.参赛服装、音乐(含歌词)、动作设计、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反社会、宗教、暴力、色情等元素。
2.参赛选手着装、服饰应在合理的范围,不得赤裸或裸露身体重要部位,不得裸露文身,不得穿着带有国旗、国徽或任何明令禁止的旗帜标识。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对于动作的展示需在街舞的技术动作范畴内,不得做出不雅手势和动作。
4.比赛过程中,组委会提倡和支持以健康积极为前提,可以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等,具体实施由各参赛选手/队伍自行完成。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竞技项目:
1.1V1 battle
各舞种各组别第1名颁发奖金1000元、冠军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第2名颁发奖金500元、亚军奖杯、奖牌、获奖证书;3-8名为金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9名以后为银奖,均颁发奖牌、获奖证书。
2.Crew Battle
第1名颁发奖金2000元、冠军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第2名颁发奖金1000元、亚军奖杯、奖牌、获奖证书;3-8名为金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9名以后为银奖,均颁发奖牌、获奖证书。
(二)作品项目:
1.独舞
(1)各组别按参赛队伍数量设定奖项:金奖70%,获奖选手颁发奖牌、获奖证书;银奖30%,获奖选手颁发奖牌、获奖证书。
(2)各组别打分最高的前三名分别为冠、亚、季军,获奖团队可获得冠、亚、季军奖杯。打分排名4-15名可获得荣誉奖杯。
(3)独舞全场得分最高者,颁发奖金500 元。
2.齐舞
(1)各项目各组别按报名参赛队伍数量设定奖项:金奖70%,获奖选手奖牌、获奖证书;银奖30%,获奖选手颁发奖牌、获奖证书。
(2)各项目各组别打分最高的前三名分别为冠、亚、季军,获奖团队可获得冠、亚、季军奖杯。打分排名4-15名可获得荣誉奖杯。
(3)小齐舞全场得分最高者,颁发奖金1000 元。
(4)大齐舞全场得分最高者,颁发奖金1500 元。
(5)团体舞全场得分最高者,颁发奖金2000 元。
(三)其他奖项
1.“优秀教练员奖”,每参赛30人可报1名“优秀教练员奖”,颁发证书及牌匾。
2.“优秀组织奖”,代表队参赛人数达到30人以上,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牌匾。
3.另设优秀组织单位、精神文明单位各12名,颁发荣誉牌匾。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
2.各队将报名表电子档(附件1、2)发至邮箱19310171272@1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6月11日24时截止。
(二)报到
1.报到时间:6月20日14:00-17:00
2.报到地点:长沙德思勤城市广场四季汇
3.报到所需材料:运动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健康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未满十八周岁的运动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即可。完成所有报到工作后,将发放运动员号码牌。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到工作,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彭老师
2.联系电话:19310171272
报名咨询群(仅用于赛前各队伍、运动员咨询,比赛结束该群解散):
九、服务费
1.1V1battle:100元/人
2.Crew battle:500元/队
3.单人作品赛:400元/人
4.团体项目:280元/人
5.参加多项者,服务费按照“由高到低”的叠加方式,加报一个项目加120元,500元可通报所有项目。服务费用含报名费、评审费、场地使用费、证书费等。
赛事活动服务费付款方式:
请于2026年6月11日24时前(过时不再受理)将相关费用由本单位账号汇入以下账号:(提交报名表同时付款;备注请标明:姓名+单位。)
十、裁判员选调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选调。
十一、其他
(一)申诉程序
1.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只接受申诉书面材料,申诉必须在该运动员该场该项比赛结束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由该代表队教练员、领队签字后,交仲裁委员会裁决,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2.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每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不退还申诉费,不得重复申诉。
(二)本届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以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用于宣传、发行、出售。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