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持有房屋不动产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都为有房(或无房)的凭证。住宅性质房产方可作为入学依据。
2.持共有不动产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外祖)孙(小孩父母需提供长沙县城区无房证明)、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3.凭祖辈房产入学的必须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入学时,在提供其他入学资料时还须提供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证明和学生父母在长沙县城区无房证明,如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新生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新生出生医学证明。
4.如适龄儿童以其监护人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且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无法直接体现亲子关系,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官方有效证明材料。
5.二手房住户(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学位指标之日起满 6 年后方可再次享受该套房入学学位指标。
6.根据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关于促进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长县住建发〔2022〕68 号)精神,2026年学区划分及入学均以实际交房入住或者是取得网签合同并缴清契税及物业维修基金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