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2026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园区知识产权、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知发〔2025〕12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长知发〔2025〕14号)规定,结合2026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我们制定了《长沙市2026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
长沙市2026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更好服务长沙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2026年知识产权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方向
本次申报的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包括: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高校、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转化机构运营,支持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一),支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支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支持产业专利导航,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支持地理标志运营能力提升。
二、申报要求
(一)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
1.申报对象
(1)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项目合作单位为国内高校或科研组织);
(2)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科研组织(项目合作单位为市域内企业)。
2.申报条件
(1)有良好的项目实施基础,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建立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形成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积极参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如专利盘点盘活、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专利开放许可等;
(2)有良好的创新基础,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拥有本技术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5件;
(3)高价值专利组合得到较好运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其中高校或科研组织为申报主体的项目专利需正在或已在合作单位实施转化。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高价值专利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相关佐证材料(与合作单位的产学研合作资料、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机制、参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资料等);
(4)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布局相关佐证材料(组合中核心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文本、组合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等);
(5)高价值专利组合转化运用相关佐证材料(上年度专利产品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质押融资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6)《长沙市高价值专利项目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应提供的佐证材料;
(7)近三年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申报主体为企业的提供;登录“信用长沙”网站,点击“信用代证”栏目,再点击“报告申请”,选择“法人登录”输入企业实名认证的帐号登录,点击“申请”,选择“近三年”时间查询范围,在线免费查询和下载专用信用报告)。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21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经推荐单位初审同意的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优选12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5〕12号)规定给予补助。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00,届时项目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运用促进处 刘婷,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二)支持高校、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转化机构运营
1.申报对象
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申报条件
推动高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在我市转化运用成效明显。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高校、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转化机构运营项目申报表》;
(2)高校、科研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立知识产权转化机构的相关文件;
(3)上年度高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情况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统筹管理高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情况,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专利申请前评估、分析导航、融资谈判、落地转化等全流程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参与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专利转化运用培训、专利运营大赛情况等);
(4)上年度高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盘活系统核心数据情况,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公告,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属专利转让的提供专利权人变更资料,属专利许可的提供专利许可备案资料,属专利作价入股的提供企业登记信息资料等);
(5)《长沙市高校、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转化机构运营项目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应提供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佐证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21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优选4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5〕12号)规定给予补助。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00,届时项目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运用促进处 李晟,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三)支持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一)
1.申报对象
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
2.申报条件
(1)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管理、侵权预警或风险防控等;
(2)与港澳台地区或外国国籍公民、在境外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境外发生了由境外法院等审判机构、行政部门管辖的知识产权纠纷;
(3)案件结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结案时间以判决、裁决或和解协议生效之日为准;
(4)案件体现了维权水平的提升,对长沙市相关产业具有借鉴作用,对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定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或具有一定社会意义和影响;
(5)同意将案件有关信息(商业秘密等除外)、研究成果、维权经验等向社会公开并供他人无偿使用。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第一类)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应为企业员工)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5)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及案例分析报告等成果;
(6)上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投入说明及相关凭证、申请案件维权成本支出说明及相关凭证;
(7)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佐证材料;
(8)判决文书、裁决、和解协议及其执行等佐证材料;
(9)近三年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登录“信用长沙”网站,点击“信用代证”栏目,再点击“报告申请”,选择“法人登录”输入企业实名认证的帐号登录,点击“申请”,选择“近三年”时间查询范围,在线免费查询和下载专用信用报告)。
申报主体提交上述材料的外文文件需同时提交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或代理律所出具的与上述材料相对应的中文版说明。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21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沙市汇智路与林语路交叉路口计算智谷A7栋3楼)。
5.经费支持
优选1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5〕12号)规定给予补助。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00,届时项目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吴美霞,联系电话:0731-82275657)
(四)支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1.申报对象
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个单位申报的,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个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主持单位,且主持单位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
(2)申报主体拥有为完成项目研究所需、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库和文献、信息资源,如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涵盖欧洲、中东、非洲、美洲、亚太地区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商业商标数据库以及国内外图书、期刊、会议论文、学位论文、标准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非专利文献资源等;
(3)申报主体项目组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和一定的外文翻译能力;成员中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证书、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具有知识产权或经济相关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不少于2人;
(4)申报主体需提交完整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可围绕长沙市11条产业链,开展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环境、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态势和创新策略、海外知识产权争端多元应对、跨国技术许可和转让中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等专题研究,为长沙市企业“走出去”提供决策参考和支撑。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和其联合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联系人(应为主持单位员工)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主体拥有的专利文献资源或非专利文献资源以及其他合法来源的文献、数据库及信息资源的佐证材料;
(5)项目组成员劳动合同、相关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
(6)申报主体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佐证材料等;
(7)近三年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申报主体为企业的提供;登录“信用长沙”网站,点击“信用代证”栏目,再点击“报告申请”,选择“法人登录”输入企业实名认证的帐号登录,点击“申请”,选择“近三年”时间查询范围,在线免费查询和下载专用信用报告)。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21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沙市汇智路与林语路交叉路口计算智谷A7栋3楼)。
5.经费支持
优选1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5〕12号)规定给予补助。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00,届时项目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周素芳,联系电话:0731-82275657)
(五)支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
1.申报对象
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的调解组织、专业性机构。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的调解组织、专业性机构;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管理团队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
(3)申请机构未收取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调解费用;
(4)积极配合长沙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保护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等活动。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2)申请机构主体资格佐证材料;
(3)申请机构知识产权调解团队情况及调解专家名单;
(4)上年度受理公益性人民调解案件汇总表及调解成功案件汇总表(包含要素有:案件编号、双方当事人信息、纠纷简要情况、承办调解员信息及联系方式、调解结果、调解协议标的);
(5)案件调解成功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撤案申请等相关佐证材料;
(6)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报送系统调解案件报送审核情况;
(7)上年度配合长沙市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保护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佐证材料(含活动方案、活动现场图片及宣传资料等);
(8)近三年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申报主体为企业的提供;登录“信用长沙”网站,点击“信用代证”栏目,再点击“报告申请”,选择“法人登录”输入企业实名认证的帐号登录,点击“申请”,选择“近三年”时间查询范围,在线免费查询和下载专用信用报告)。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21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经推荐单位初审同意的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5〕12号)规定给予补助。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00,届时项目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保护协调处 朱秋利 ,联系电话:0731-88666843)
(六)支持产业专利导航
1.申报对象
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申报条件
(1)研究领域结合长沙产业发展实际,为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等重点产业;
(2)专利分析团队成员中至少应有 2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1人具有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至少在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中进行检索分析。通过行业专利布局态势分析了解相关领域技术现状、分析竞争对手,掌握行业内专利雷区和专利空白区分布情况。通过专利申请态势分析、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分析、技术功效矩阵分析、技术路线分析和技术未来发展方向分析,明晰所属行业的专利技术申请趋势、布局态势和技术发展路线,提出对产业创新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形成相对细化的产业发展、创新驱动、专利布局导向目录,绘制产业专利导航图谱集,形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及成果摘要,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
(4)申请人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研讨交流和产业导航分析报告推送。主动对接相应产业链牵头园区和产业链办公室,召开产业专利导航交流研讨会,交流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产业发展态势、最新技术成果、专利布局重点和侵权风险点,并听取产业专利导航的意见建议,免费向相应产业链企业发布推送产业专利导航成果;
(5)项目已完成,完成时间须在上年度1月1日之后,并且在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前。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
(2)申请人主体资格佐证材料;
(3)承担本项目团队专利资源和检索能力情况、人员资质及分工情况的佐证材料;
(4)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及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成果摘要(3000字左右);
(5)举办产业专利导航交流研讨会等项目研讨交流全过程佐证材料;
(6)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发布推送等项目成果共享的相关材料;
(7)项目成果运用成效情况佐证材料;
(8)近三年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申报主体为企业的提供;登录“信用长沙”网站,点击“信用代证”栏目,再点击“报告申请”,选择“法人登录”输入企业实名认证的帐号登录,点击“申请”,选择“近三年”时间查询范围,在线免费查询和下载专用信用报告)。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21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优选1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5〕12号)规定给予补助。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00,届时项目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公共服务处 陈永亮,联系电话:0731-88666850)
(七)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
1.申报对象
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长沙市拥有固定办公场所。
2.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设立3年以上并且近3年内未因所开展的业务受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组织开展人员业务培训,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知识产权职称评定、业务竞赛评选等,提升专业能力;
(3)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特色业务,业绩突出;
(4)热忱公益服务,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公益活动;
(5)上年度为长沙市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法律、运营服务,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代理服务方向:
①拥有专利代理师5人(含)以上;
②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代理业务量(含国际、国内)居于行业合理区间,授权率和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③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异议、无效、复审等确权代理业务量及成功率较高。
信息服务方向:
①拥有专利代理师或知识产权师5人(含)以上;
②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申请前评估、价值评价、风险预警分析等业务量及质量较高,服务成效明显;
③开展知识产权体检、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专利导航等服务业务量及质量较高,服务成效明显。
法律服务方向:
①拥有执业资格证的律师5人(含)以上;
②代理创新主体涉及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量处于行业合理范围,案件胜诉率较高,在处理典型、疑难案件中展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③有丰富的、长期稳定合作的海外法律服务资源,协同为长沙市创新主体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高质量服务,成效显著。
运营服务方向:
①开展知识产权转化对接活动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②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在我市转化运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成效明显。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2)申请人主体资格佐证材料;
(3)专业工作人员清单、上年度社保缴纳相关材料及相应的资质材料;
(4)申请人上年度为长沙市企事业单位、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清单;
(5)申请人上年度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及成效的相关佐证材料;
(6)机构人才培养的佐证材料;
(7)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佐证材料;
(8)开展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的佐证材料;
(9)近三年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申报主体为企业的提供;登录“信用长沙”网站,点击“信用代证”栏目,再点击“报告申请”,选择“法人登录”输入企业实名认证的帐号登录,点击“申请”,选择“近三年”时间查询范围,在线免费查询和下载专用信用报告)。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21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优选8个项目,原则上代理、信息、法律、运营服务方向各不少于1个,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5〕12号)规定给予补助。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00,届时项目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代理服务方向和信息服务方向 陈永亮,联系电话:0731-88666850;法律服务方向 吴美霞,联系电话:0731-82275657;运营服务方向 李晟,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八)支持地理标志运营能力提升
1.申报对象
住所地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地理标志建设项目承担人。
2.申报条件
上年度获国家或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的地理标志建设项目。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地理标志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2)获批国家或省地理标志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
(3)项目建设方案及建设情况佐证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5月21日起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ipoggfw.changsha.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政务服务”模块“项目申报”页面,选择需申报的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表word版、项目申报表盖章件PDF扫描版和项目佐证材料盖章件PDF扫描版(所有佐证材料按序编号后以.zip或.rar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3楼西)。
5.经费支持
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知发〔2025〕12号)规定给予补助。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00,届时项目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公共服务处 彭冰清,联系电话:0731-88666850)
三、其它事项
(一)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要进行绩效自评,并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自评报告。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对象为企业的由所在区县(市)或园区推荐,该项目申报对象为高校、科研组织的直接向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推荐单位应对其所推荐的单位和项目严格把关。所推荐项目立项后,推荐单位应对该项目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
(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四)除审核制项目(地理标志运营能力提升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外,同一申请人不得申报同一批次2个以上评审制项目(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高校除外),已承担过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尚未验收结项的,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五)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培育期为2年,立项时拨付启动资金,立项满1年将组织中期评估,培育期届满前组织验收,验收后再根据专家评审等次拨付项目尾款资金;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项目培育期为1年,立项时拨付启动资金,立项6个月后将组织中期评估,培育期届满前组织验收,验收后再根据专家评审等次拨付项目尾款资金。其余项目均为事后项目,立项通过后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
(六)以上项目涉及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表格,均可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下载。
(七)如申报项目系统有技术问题,请咨询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申报平台联系电话(0731-84124246)或者公共服务处联系电话(0731-88666850)。
(八)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9971786;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8667994。


☎:15080776541
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年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6年度永州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技术需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