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天心新昌路(天心大道一书香路)建设项目“7·20”—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7月20日17时40分,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新昌路建设项目工地排水井WS0074。
一、突发强降雨致水位暴涨
事发时,排水井上游区域发生短时局地强降雨(俗称“坨子雨”,降雨量9mm-10mm),大量雨水迅速汇入管网,导致井下水位从约0.2m在短时间内激增至峰值1.09-1.32m,流量增大且水流湍急,致使井下2名作业人员遇险受困 。
二、盲目冒险施救致伤亡扩大
井下人员遇险后,井上2名监护/作业人员(柳×贵、李×良)未佩戴安全带、未系安全绳,也未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便盲目下井施救。
由于缺乏保护,施救人员被水流冲向下游,最终溺水死亡,导致事故后果由最初的2人受困扩大为2死2伤 ,经济损失333.6万元 。
三、责任认定与处理
事故性质。这是一起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缺失、违规作业及应急处置不当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
涉事单位:
湖南宏伟公司(专业分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建议行政处罚。
湖南万维公司(劳务单位)。以包代管,未开展有效安全培训,建议依规处理。
中建海嘉公司长沙分公司(总承包)。现场督促检查不到位,建议依规处理。
湖南长顺管理公司(监理)。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建议依规处理 。
人员处理:
建议对湖南宏伟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7人予以行政处罚 。
四、 警示意义
该事故凸显了汛期有限空间作业的极高风险。严禁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带、设置救援三角架等)的情况下盲目下井施救,是防止此类事故伤亡扩大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