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
青年人才为45周岁(含)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四)在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或创业大赛获得奖项。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个人创业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信用良好、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
2.已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3.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登记注册的负责人符合本通知青年人才所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3.小微企业自贷款申请日起,往前12个月内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4.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符合本通知青年人才所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资料
(一)申请个人创业贷款所需资料:
1.《长沙市青年人才创业贷款(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
3.符合青年人才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或创业大赛的获奖证书等;
4.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
5.合伙创业的应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股权分配证明资料;
(二)申请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所需资料:
1.《长沙市青年人才创业贷款(小微企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符合青年人才范围的身份证明;
4.企业近12个月内吸纳劳动者的身份证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的创业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水平、还款能力、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商确定。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请资料提交至长沙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零工市场1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01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