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巡查中发现,某信息科技公司通过招聘网站发布"行政助理(限男性)"岗位信息,并在岗位描述中写明"因经常需要陪同领导出差,限男性投递"。经调查,该岗位实际工作内容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
长沙市人社局依据《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构成就业性别歧视,责令其改正招聘信息,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该案被纳入长沙市2024年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全国层面同类判例: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某酒店以"限男性"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求职者,被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