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要提醒!@长沙县经营主体,这份提醒告诫书请查收→


全县各生产经营主体、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端午节期间市场经营秩序,夯实保供稳价工作成效,防范化解节日期间各类价格风险,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合法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节日期间价格经营行为,对全县所有经营主体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各经营主体要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严格恪守行业自律准则,自觉履行社会主体责任。节日消费高峰期,各商超卖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及线上经营商户,须统筹做好货源组织与储备调度,保障粽子、咸鸭蛋、端午礼盒等节庆特色商品,以及生鲜蔬果、肉禽蛋奶等民生必需品市场供给,保持物价总体平稳。严禁任何经营主体借节日契机囤积紧缺物资、串通合谋涨价、哄抬商品价格,严厉禁止各类扰乱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的违规牟利行为,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节日市场环境。
全体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时,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公示商品名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销售价格以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要素,确保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内容完备。严禁实施双重标价、阴阳价目等违规行为;严禁隐匿、弱化规格参数、计价单位等关键交易信息误导消费;严禁以口头议价替代规范化价格标签;坚决杜绝价外加收费用、设置隐形消费、捆绑套餐模糊标价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行径。
各经营主体须严格规范定价模式与销售行为,严守法律法规红线。严禁出现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售卖过期变质及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低价引流高价结算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废止、变更已对外公示的促销承诺。同时,从严整治端午礼盒过度包装、虚高定价、溢价炒作等行业乱象,坚决遏制天价礼盒等经营现象,全方位净化节庆礼品消费市场。
各经营主体应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耐心细致解答消费者关于定价标准、促销规则等各类咨询。严禁强制交易、强买强卖、捆绑变相销售。针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价费争议及消费矛盾,应当主动靠前,积极与消费者协商处置;协商未果的,须第一时间报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配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高效化解消费纠纷。
节日期间,我局将组织开展端午节市场价格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覆盖城乡商超、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线上电商平台等经营载体,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同时畅通多维维权渠道,快速处置群众诉求。请广大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妥善留存交易票据等凭证,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12345热线依法进行投诉举报。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