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海事通APP、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s://cspur.msa.gov.cn)中的“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建议使用搜狗、火狐等网页浏览器登录)开通当期考试报名程序,接受考生报名。
(一)初考考生(包括适任证书过期或无资历抽考人员)应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选择对应期数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我单位船舶船员事务部(地址:长沙市芙蓉北路一段99号)。考生如符合无纸化申报条件,可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中上传并完善个人服务簿资历等信息后免于提交申请材料。初考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方可于考试开始前5日内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适任考试报名理论和实操评估可分开报名,实操初考应到理论初考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
(二)补考考生应于每期船员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前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报名,于考试开始前5日内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中的适任考试栏目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另根据规定,未在我单位参加初考的考生,只能参加我单位理论科目的补考,不能参加评估项目的补考。轮、驾专业适任实操补考船员在成绩发布(以船员收到手机短信为准)一个月后方可参加补考报名。
(三)我单位将在考试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当期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船员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海事通APP、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或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中查询个人成绩。
(四)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
(五)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学历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而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考试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