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6年面向
县内农村选调教师公告
为充分调动我县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充实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力量,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县教职工流动调配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县教字〔2024〕10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面向县内农村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选调教师150名(高中教师28名,初中教师110名,小学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1.城区高中岗位(不含长沙县第一中学、长沙县实验中学)面向农村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2.城区初中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初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3.城区小学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4.城区幼儿园岗位面向农村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城区是指我县下辖星沙、湘龙、长龙、泉塘和㮾梨5个街道。
1.资质要求
(1)专业: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认定的学科与所报科目相对应(其中小学科学岗位可放宽至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
(2)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学历: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小学教师报考高中岗位则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一年及以上的高中任教经历)。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表》(见附件1,须学校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小学教师报考高中岗位的另需提供高中任教经历佐证材料。每个报考对象限报考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12:00;13: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商务楼4楼连廊会议室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教育阶段所涉及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五项管理及“双减”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20日9:3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