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体育局干部彭某某占用他人车位引发纠纷。对此,长沙市高度重视,成立纪检监察、公安、体育、属地街道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彭某某个人情况
彭某某,女,1995 年 8 月出生。户籍地: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路社区 XX 组,租住在长沙市开福区德峰小区 A 区商业楼 XX 室。
工作经历: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长沙市宁乡菁华铺乡人民政府科员,2019 年 6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长沙市宁乡菁华铺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2023 年 4 月通过长沙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入长沙市体育局,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长沙市体育局产业处一级科员,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长沙市体育局产业处四级主任科员,2024 年 9 月至今任长沙市体育局产业处副处长(乡科级副职)。
经审核,彭某某选拔任用程序规范,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提拔情况。彭某某父母均为长沙市企业普通下岗职工。
二、纠纷基本情况
6 月 30 日 21 时 40 分,彭某某驾驶红色本田轿车从小区 A 区岗亭西门登记进入地下停车场。21 时 45 分,彭某某将车停入小区 A 区商业楼负一层 XX 业主专属车位(业主闵某),随即返回家中休息。
7 月 1 日凌晨 3 时,车位业主闵某返回小区,发现私人车位被占、车辆无挪车联系方式,遂将车辆停在前方堵住占道车辆,并联系物业求助。物业查询发现该车留存为错误临时号码,无法联系车主,12123 推送挪车短信后,彭某某凌晨未下楼挪车、无任何回应。
7 月 1 日 9 时许,彭某某看到挪车短信下楼,发现车辆被堵。联系业主未接通后,向业主家属发送道歉短信,谎称次日要出差、两天后才能返长。当日 14 时、16 时、19 时,物业多次通知其挪车,彭某某持续撒谎,谎称人在单位、外出差、身在外地,实际分别在单位、在家休息,拒不挪车。
7 月 1 日 21 时 47 分,彭某某联系其男友(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驾车到场,封堵业主车辆车头,随后报警。双方现场发生口角,经民警初步协调未彻底化解矛盾。
7 月 2 日至 3 日,双方纠纷持续升级,业主为阻止长期占道,先后在车位加装水泥立柱、U 型管围挡,纠纷持续发酵。
三、纠纷调解全过程
7 月 2 日:社区、物业首次调解,彭某某未到场,父母代为道歉,业主不予接受,调解失败。
7 月 3 日:派出所、社区二次调解,仅彭某某父母到场,业主因工作原因未到场,调解搁置。
7 月 6 日:警方、社区对接双方,业主明确要求彭某某及其男友当面致歉。
7 月 7 日:多部门联合调解,彭某某当面口头道歉,但因男友未到场,业主暂不接受;当晚双方初步达成拆除围挡、挪车离场的临时共识。
7 月 8 日 —9 日:多轮通宵调解,双方诉求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
7 月 10 日:属地及体育局牵头最终调解,当晚 18 时双方正式和解:彭某某当面 + 书面致歉,并作出相应补偿。
四、官方最终处理结果
根据联合调查组全面调查核实情况,2026 年 7 月 11 日,长沙市体育局对彭某某作出停职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已同步对彭某某相关作风、履职问题开展进一步核实查处。
下一步,长沙市体育局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从严加强全局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教育与日常监督管理,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