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鲁女士的车辆因为违章被交警暂扣,一直停放在托管停车场里整整一个月。等她办完手续取车的时候,眼前的一幕就让她心疼又气愤。
原本满箱燃油被完全消耗掉,车顶棚因烟头烫裂了一个大口子,启动车辆的时候发动机剧烈震动,维修人员检测发现发动机由于长时间在原地怠速运行而严重损坏,预计维修费超过三万元。
鲁女士在打开车辆互联软件之后,发现行车记录真相大白。监控显示,停车场的三个夜班保安在值班期间,趁着她不在就悄悄地把车停在了车位上,并且还开着暖气空调在里面过了一夜。车辆里程不变,但发动机一直运转,硬生生把车当作临时取暖房。
面对铁证,停车场站长承认这是事实。可协商赔偿时,说辞却让人无法接受,三名保安月薪只有两千元,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维修费,管理公司更是直接表态,涉事保安已经开除,此事属于员工个人行为,企业不再负责。
一边是车主好好的车辆近乎报废,白白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另一边是停车场上下互相推诿,以工资低、已经辞退等理由来搪塞鲁女士的维权。
这番操作,说白了就是典型的无赖逻辑。
保安收入的多少,并不是肆意破坏他人财物的免责证言。赔不起,不能成为肆意犯错的借口;犯错之后,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更不能接受托管公司的甩锅说辞。员工在岗期间利用看管暂扣车辆的便利私自动车,根本原因就是企业管理制度全面失守。停车场作为官方委托的车辆保管方,对所有的扣押车辆负有妥善看管的义务,应当做好钥匙的控制、夜间巡查、人员的约束。
管理规范、巡查到位,保安就不会长久私自启用扣押车辆。管理漏洞埋下隐患,最终造成损失,不能简单地开除员工,把所有的责任都剥离干净。
从法律上来说,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由于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员工私自挪用暂扣车辆,正是由于停车场安保、车辆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而产生的连锁后果,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个人私事。
车辆进入暂扣停车场,就是车主把车辆完全交由保管方保管。车主支付保管对应的管理成本,得到的是车辆完好无损的保证,而不是让工作人员随意使用、肆意破坏。
很多网友认为暂扣的车辆本该妥善封存,但是现在却成了保安夜间取暖的工具,和非法侵占他人的财物没有任何区别。长期原地怠速、车内抽烟都会损坏发动机,还会烫坏内饰。
鲁女士所遇到的困境,也给所有的车主敲响了警钟。车辆被扣留之后立即保存车辆初始状态的照片、油量数据、车载软件轨迹、监控等证据。一旦发生车辆受损情况,不能只与涉事员工协商,而应该立即向委托停放的托管企业进行追责,必要时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犯错就要担责,管理缺位不能用辞退员工来一笔勾销。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解,理清各方责任,不能让守法车主独自承担起由于管理失职所造成的苦果。
大家觉得,停车场公司该不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