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网上都说“他们是一伙的”,这话到底对不对?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街道办是“官”,社区居委会是“半个官”,物业是“商”。法律上他们各是各,但体制上确实拴在一根绳上。网上说的“一伙的”,对一半,也错一半——这篇文章把法律关系、利益瓜葛和长沙本地真实案例一次说透。
本文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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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辨析:官、半个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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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根源:为何像“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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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出手:业委会窗口期
01
IDENTITY
很多业主在小区里住了十几年,都分不清物业、社区、街道到底是干嘛的。其实用大白话讲,这三家一个是官、一个是“半个官”、一个是商,来头完全不一样。
1. 街道办:区政府的“派出分店”,是正经政府
街道办事处,全称“街道办事处”,法律上的定性是市辖区(比如雨花区、岳麓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来源:中国人大网[1])
注意“派出机关”这三个字——街道办不是独立的一级政府,但它是代表区政府在辖区里行使行政权的。里面坐班的是拿行政编制的公务员,街道工委书记、街道主任是正经的领导干部。所以在三家里面,街道办是唯一的“官”,手里有行政权力。
2. 社区居委会:法律上是“居民自治组织”,实际上吃财政饭
社区这个词,其实是个俗称。它的正式身份叫“居民委员会”(居委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写得明白:“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来源:中国人大网[2])
听起来是“居民自己管自己”?但往下看就明白了。同一部法律第六条又规定:街道办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则“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更关键的是第四十一条——居委会的日常运转经费、成员报酬,由政府规定并拨付。(来源:中国人大网[2])
用大白话翻译一下:社区干部名义上是你小区的“居民代表”,但他们的工资是政府发的、考核是街道打的、活儿是街道派的。所以社区虽然法律定性是“自治组织”,实际运行中更像是街道的“腿”和“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就是那根针。说它是“半个官”,不冤枉。
3. 物业公司:你花钱请来干活的企业
物业就简单多了——它是公司,是企业,是来挣钱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把这事说得清清楚楚:物业管理,就是“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双方按合同约定办事。(来源:中国政府网[3])
也就是说,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本质是一纸合同:你交物业费,它提供服务。它既不是政府,也不是自治组织,它就是个乙方。理论上,业主大会可以选聘它,也可以解聘它——它是三家里面唯一能被业主“开除”的。
一张表看懂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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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搞清楚了身份,再看法律给他们排的座次。这块很多人稀里糊涂,其实法律条文写得挺细,核心就三句话。
第一句:街道管社区,社区帮街道
如前所述,《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街道办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来源:中国人大网[2])注意措辞:街道对社区是“指导”,社区对街道是“协助”——一个在上,一个在下,这不是平级合作关系,是有上下之分的。
第二句:街道和社区,共同“指导”小区里的业主自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4])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说得更具体:业主要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来源:中国政府网[3])
落到湖南,《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直接点名分工: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举,督促业委会依法履职,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居委会协助街道办,并对业主大会筹备、召开和业委会日常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来源:湖南省住建厅[5])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还规定,业主要开首次业主大会,街道办接到申请后30日内组织成立筹备组,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代表担任。(来源:湖南省住建厅[5])
【上一篇提到】基层这边:有的地方重“监督”轻“指导”
新华日报调查发现:按照职责定位,街道社区和主管部门本应对业委会成立承担指导、监督、协助职责,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更侧重“监督”,弱化了“指导”和“协助””。有基层工作人员坦言,一些地方担心业委会成立后矛盾显性化、治理负担增加,推动并不积极。
翻译成大白话:你们小区想成立业委会,钥匙在街道手里——筹备组他来组,组长他派人当,选完还得找他备案。
第三句:物业真正的“婆婆”是住建局,街道社区负责落地
物业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市住建局定政策,区住建局管监督。街道和社区没有审批、处罚物业企业的权力,他们干的是“落地”的活:组织指导业委会成立、调解物业纠纷、把各部门的执法力量协调进小区。这套“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格局是全国通行的做法——以大连市政府公开的职责分工为例,“市住建局设立物业处、区住建局设立物业科、街道办事处配有物业管理和执法专职人员、社区居民委员会配有小区物业管理网格员”,街道办负责“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居委会则“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来源:大连市政府网[7])
长沙也是一样:长沙市物业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涉及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矛盾纠纷调处和新业委会成立等事项,由区住建部门、街道等分工负责。(来源:长沙晚报网[15])
「法律上,三家是三条线——街道是官、社区是助手、物业是乙方;但在“管小区”这件事上,街道是总协调,社区是执行者,物业是被指导监督的对象。业委会想出生,得街道点头;物业想进小区,合同上却只用对业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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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S
打开任何一个业主群、任何一条物业新闻的评论区,“社区和物业穿一条裤子”“街道就是物业的靠山”这类话铺天盖地。这情绪从哪来的?不是业主凭空想象,背后有六个实打实的原因,一层比一层深。
原因一:制度设计上就是“你中有我”——交叉任职是明文规定
这是最根本的一条。很多人以为社区、物业、业委会是各管各的三拨人,但国家政策恰恰相反,要求他们互相兼职、深度融合。
2020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十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里面白纸黑字写着:“推动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还要“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来源:中国政府网[6])
再看法律本身:2025年新修订、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可以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来源:中国人大网[2])
各地执行起来更彻底。比如大连的做法是:推荐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推动居委会成员兼任物业服务项目的“质量总监”,业委会成员担任物业项目的“质量监督员”。(来源:大连市政府网[7])
看懂了吗?社区干部到物业企业兼职、到业委会任职,这不是什么私下勾兑,而是国家鼓励、各地推行的正规安排。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让三方力量捏合起来,别互相扯皮。但从业主视角看:社区的、物业的、业委会的,坐一个办公室、开同一个会、还互相兼职,你说他们不是一伙的,谁信?
原因二:“红色物业”让物业也戴上了“红帽子”
近几年各地力推“红色物业”,就是在物业企业里建党组织,让物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人民网(中国组织人事报)对这个模式的解释很直白:物业问题“单靠物业公司解决不了,靠社区管不过来”,关键要靠党建“把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来源:人民网[8])《工人日报》也指出,“并不是组建了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就是‘红色物业’,‘红色物业’红在强调党建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引领”。(来源:工人日报[9])
对业主来说,这层关系很微妙:本来物业是个纯乙方,干得不好就走人;现在物业也挂了“红”字,和社区党组织成了“自家人”,监督起来自然投鼠忌器。你家小区要是“红色物业”小区,这种感觉只会更强。
原因三:工作上互相依赖——社区靠物业干活,物业靠社区背书
社区就那七八个、十来个人,要管几千上万人的辖区,垃圾分类、人口摸排、消防检查、创文创卫、矛盾调解……哪样都干不过来。谁替社区干?物业。物业的保安、保洁、管家天天在小区里转,就是社区手里最好使的“编外队伍”。
反过来,物业要收费、要催缴、要推进各种事情,也需要社区出面站台、背书、做业主工作。网易一篇分析文章把这叫“历史惯性下的管理依赖”:早期不少小区物业由开发商指定或社区代管,天然带“准官方”色彩;一些社区干部为求“管理便利”,倾向于与物业保持“和谐”关系,对业主诉求反应迟缓——“当业主发现社区对物业问题‘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自然怀疑双方背后存在利益交换”。(来源:网易[10])
「社区和物业之间是长期合作、互相成就的关系;而业主和社区是临时打交道、办完事就走的关系。真出了矛盾,社区干部下意识站哪边?用脚指头都想得出来。」——所以,成立业委会很有必要!
原因四:业主维权时的“踢皮球”体验——投诉件转一圈又回到社区手里
头条上一位作者写过一篇流传很广的文章,话糙理不糙:“你的投诉件,绝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投诉件都会反馈到基层社区;而只要社区对业主实行闭嘴策略,那么业主的上诉通道就等于被卡死了。”他还点破一层:现实中社区和街道对物业“并没有什么监管责任”,所以“就算是对方站位错了,也只是认识偏差,也不会担责”。(来源:今日头条[11])
这个观察是准的。第二章说过,处罚物业的权力在住建局,社区街道只有“调解、协调”的软职责。于是业主投诉物业,12345转街道、街道转社区、社区找物业“协调”——最后被派来“解决你问题”的人,正是平时和物业一个锅里吃饭的人。这种体验经历一次,“他们是一伙的”就刻进心里了。
原因五:业委会成立被层层设卡——长沙本地实例比比皆是
法律规定业委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但前面说了,筹备组由街道组织、组长由街道派人当、选完要街道备案。这道“指导”程序,在现实中经常变成“关卡”。
长沙的问政平台上一搜一大把: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官塘冲社区佳天瑞宁花园小区,业主反映“物业严重不作为并且刻意阻拦业委会成立”,小区建成17年只成立过三届业委会,近4年处于无人监督状态。(来源:长沙晚报[14])湘江新区时代梅西领峰小区业主2025年11月起三次递交成立业委会的申请,反映社区拖延。(来源:红网问政湖南[13])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德润园小区近4000户业主反映物业治理混乱、业委会备案受阻。(来源:红网问政湖南[13])
更典型的是下一章要详细讲的德思勤小区案例:社区审核业委会候选人资格时,竟然要求业主提供物业公司出具的“履约证明”——让被监督者来给监督者的参选资格盖章。这个细节,把“一伙的”演绎得淋漓尽致。
原因六:公共收益是笔糊涂账,协调过程又不公开——业主只能靠猜
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金……小区公共收益去哪了?多数业主不知道。网易文章总结的第三条原因叫“信息壁垒滋生信任黑洞”:物业收支明细、服务标准、公共收益分配本该透明,现实中常如雾里看花;社区协调过程不公开,业主无从知晓社区是否“据理力争”,“疑虑便化作一句‘他们肯定是一伙的’”。(来源:网易[10])调研:长沙小区,假如今天成立业委会,之前公共收益说不清、维修基金动用不透明、招标搞猫腻、物业费交得不值等问题,会发生什么变化?
人就是这样:看得见的是物业和社区天天坐一起,看不见的是他们谈了什么。信息越黑箱,猜测就越黑暗。
小结:这六个原因,前两个是制度设计(交叉任职、红色物业),中间两个是工作生态(互相依赖、踢皮球),后两个是现实刺激(卡业委会、糊涂账)。所以“一伙的”这个感觉,不是业主被害妄想,而是有真实的结构性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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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光讲道理不够,看一个刚发生的长沙本地完整案例。2026年7月21日,华声在线(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报道了长沙德思勤城市广场A地块业主成立业委会六年受阻的经过,记者王振亚把这个案例里街道、社区、物业三家的角色记录得清清楚楚。(来源:华声在线[12])
前因:一笔谁看了都不信的公共收益账。这是个42万多平方米的大型复合小区,商铺、公寓、住宅混在一起。业主邹岩手机里存着物业公示的公共收益表:整个小区2025年收益减开支后结余只有2625.54元,2023年结余是负79322.88元,2019年是负230765.71元。业主的原话是:“这么大的小区,户外广告、电梯广告、停车位收费等收入不少,这样的结余不应该。”(来源:华声在线[12])
第一次筹备(2020年):死于复杂。14栋3416户,产权核验复杂加上疫情,筹备组连议事规则草稿都没写完就拖了一年多,第一次筹备无疾而终。
第二次筹备(2024年):死于开发商。开发商一纸公函送到街道、社区:A、B两地块开发商自持产权比例50.81%,“不参与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委会的一切工作”。第二次筹备就此偃旗息鼓。后来业主申请以A地块单独筹备,开发商又出具说明称供电设施不能独立分区——业主们跑部门、翻图纸、多轮论证,才终于让有关部门认可A地块的独立筹备资格。
第三次筹备(2025年3月起):死在“履约证明”和备案关。这一段最值得细品:
候选人资格关
80位业主报名参选业委会。社区审核候选人资格时,要求物业费缴清至2025年11月30日,且需提供物业公司出具的“履约证明”;物业公司则把缴费认定截止锁定在11月5日18时,“哪怕超一小时都不放行”,不少业主因此错失参选资格。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未对欠交物业费的业主参选业委会作出限制性规定。(来源:华声在线[12])
投票被暂停
2026年5月22日,业主大会召开前一天,两名筹备组成员突然提交退出声明,称投票疑似被人为操控;当晚,社区发布公告,以“业主隐私泄露风险、选举程序合规性存疑”为由暂停业主大会。
公告被撕、筹备组被解散
业主们没停,5月23日至6月7日照常投票,选出5名正式委员、2名候补委员。决议公告贴出去不到一天就被人撕毁,业主为此报了警。6月2日,井湾子街道发布公告,解散业委会筹备组;6月23日又下发备案补正通知,要求限期提交全部选票、第三方软件数据、业主身份核验等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街道工作人员的话说得很直白:“不能送来几张纸,我们就备案!”(来源:华声在线[12])
不予备案、申请行政复议
业主们援引国务院法制办的答复——业委会备案是“告知”、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没有补交材料。7月3日,他们等来了盖着公章的《不予备案告知书》。目前业主们正在申请行政复议。
「这个案例把三方关系演全了:物业定缴费截止时间,决定谁有资格参选;社区拿物业开的“履约证明”当审核门槛;街道手握筹备组组长任命权和备案权,最后一纸公告解散筹备组。业主忙活六年,选出来的业委会,卡在“备案”这道告知程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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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ERDICT
把法律、制度、案例都摆完了,最后说几句公道话。
对的那一半:体制上,他们确实拴在一根绳上。社区的经费和考核捏在街道手里,社区和物业的人员交叉任职是政策要求,“红色物业”让物业进了党组织的圈子,日常工作里社区靠物业干活、物业靠社区背书。再加上卡业委会、踢皮球、糊涂账这些现实刺激——业主觉得他们“一伙”,感受是真实的,也是有依据的。
错的那一半:法律上,他们终究是三家,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街道和社区要的首先是“稳定”和“考核”,不是物业的利润;物业要的是长期收费经营,最怕群体性事件和信用污点;业委会一旦依法成立,街道社区不仅没有立场反对,依法还必须指导、配合。《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写得清楚,街道办有“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督促业委会履职的法定职责。(来源:湖南省住建厅[5])换句话说,法律给业主留的门是开着的,难走,但不是死路。
还要提醒一句:网上有些自媒体把话说得太绝,什么“社区街道永远站在物业一边”“业主只能下跪或者卖房”,这种“下跪论”除了贩卖绝望没有任何用处。(来源:今日头条[11])前面德思勤的业主就是最好的反例——六年三次筹备,被暂停、被撕公告、被不予备案,人家没下跪,而是在申请行政复议。这恰恰说明:程序武器是存在的,也是有人在用的。
给长沙业主的三条实在建议
1. 业委会是唯一的“正路”。再难也要推。法律依据攥在手里:《民法典》第277条给你设立权,(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4])省条例第12、13条规定街道30日内必须组织筹备组。(来源:湖南省住建厅[5])街道不办、拖着办,都是可以追问的。注意新规矩: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要求筹备组3个月内完成筹备、只能延期一次,(来源:华声在线[12])启动前先把业主名册、签名、程序准备扎实。
2. 全程留痕,证据先行。申请书、受理回执、公示照片、沟通录音、缴费记录、公共收益公示表——德思勤业主能把“履约证明”这种荒唐门槛摆到记者面前,靠的就是留证据。
3. 被卡了就走法定救济。备案被拒,学德思勤业主申请行政复议;社区、街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行政诉讼;公共收益不清,要求物业依法公示,并可向区住建部门、街道投诉,必要时起诉。每一步都要书面化、留回执。
物业、社区、街道,不是一伙的,但确实一条绳上的——绳子那头拴着的是“基层治理”这盘棋,而不是你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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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NING POINT
就在最近,物业领域发生了一件大事,必须单独成章——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业委会筹建。
1. 发生了什么:物业乱象被定性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26年4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管)刊发《深化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步发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16]、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7])这不是一篇孤立稿件:当月该报几乎每天一篇物业整治报道——4月20日整版、21日江西九江、23日成都新津、25日江西宜丰,26日推出海南三亚的典型做法。(来源:搜狐网[21])
这轮整治其实酝酿已久:2025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发文,明确把“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列为住建领域整治重点,由驻部纪检监察组会同住建部在全国推动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18])
最值得长沙业主注意的是三亚案例的细节:三亚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中发现,市住建局牵头整治期间存在“群众投诉件办理工作不规范、公摊水电费和公共收益方面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随即向住建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整改——看明白了吗?被督办整改的不是物业公司,是住建局自己。(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7])
雷霆之下,一批“保护伞”接连落马。据“业委会资讯交流”公众号对各地纪委监委官方通报的梳理:近一年多全国至少8名省级住建系统厅官被查——云南连续两任住建厅厅长先后主动投案,贵州省住建厅原厅长2026年1月任上被查、7月被双开,甘肃省住建厅厅长2026年4月任上被查,四川、福建两省住建厅副厅长48小时内接连落马;市级层面,山东济南市、区两级住建系统7人连环被查,广东肇庆同一年三任住建局长相继落马。(来源:业委会资讯交流公众号[20])
湖南也有一个震惊全国的本地案例:永州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屋维修资金服务办公室原主任周小健,贪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993万余元、挪用172万余元,开出假票3000多张,甚至把个人收款码贴在政务大厅缴费窗口收维修资金;2023年东安县纪委监委对账发现异常,周小健主动投案。该案登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第一集。(来源:中国新闻网[19])你们最担心的维修基金猫腻,恰恰就是本轮整治的靶心。
2. 看懂底层逻辑:纪委盯的不是物业,是“管物业的人”
有人会问:纪委监委管得了物业公司吗?直接管,管不了——物业是企业,不是监察对象。但这恰恰是本轮整治的“狠”之所在:纪委管的是住建局、街道、社区里那些行使公权力的人。一篇行业分析把这层逻辑点得很透:“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单位,街道、社区作为基层治理一线责任主体,肩负着日常监管、矛盾调解、行业规范、资金监管等法定职责,这些单位中行使行政管理、基层治理职权的公职人员,均属于法定监察覆盖范围”。(来源:搜狐网[21])
三亚模式已经做出了示范:纪委监委不直接碰物业,而是给住建局发建议书、逼着主管部门自己干活,原话是“管行业必须管作风”“对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严格依规依纪处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7])
3. 对筹建业委会意味着什么?四大利好
先说清楚:中央纪委的文件里没有一个字直接提到“业主委员会”。以下四点是基于整治逻辑的分析判断,供参考:
利好一:卡业委会的“软抵抗”,成本变高了。前面讲过,筹备组组长由街道派人当、备案由街道把关,过去“指导”变“刁难”几乎零风险;现在街道、社区经办人员全在监察覆盖范围内,压申请、拖筹备、私设门槛(比如德思勤案例里让物业开“履约证明”那类操作),都可以作为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向上反映。
利好二:投诉有了“直通车”,绕开社区兜底。过去投诉件转一圈又回到社区手里(第三章原因四);现在多了12388纪检监察举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实名举报两条通道,涉及公职人员利益输送、压案不查的,可直通纪委。(来源:业委会资讯交流公众号[20])
利好三:公共收益、维修资金被强制清理,业委会接盘时账更清。强制单独建账、专户管理、定期公示是本轮整治的硬要求,私吞挪用将被追责。(来源:业委会资讯交流公众号[20])业委会成立前后最头疼的“糊涂账”,现在有一股强大的外力在帮业主逼着晒出来——比如重庆已排查4426个小区、立案103人、追回公共收益749万元。(来源:业委会资讯交流公众号[20])
利好四:要求街道依法履职有了“上方宝剑”。在长沙筹建业委会,可以名正言顺要求街道履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职责(接到申请30日内组织成立筹备组);(来源:湖南省住建厅[5])遇到推诿拖延,可把本轮中央纪委整治部署作为依据逐级反映——“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顶帽子,没有哪个基层干部愿意戴。
4. 窗口期怎么抓?三件事
一是固定证据:服务缩水、收益不公示、程序违规,全部书面化、拍照片、存回执——口头投诉在纪检监察程序里没有分量。
二是逐级投诉:先书面致函物业,再打12345,涉及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的向区住建局物业科提交书面投诉并索要受理回执。
三是直通纪委:掌握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物业与公职人员利益输送线索的,通过12388热线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实名举报。(来源:业委会资讯交流公众号[20])
过去是业主一个人对抗“一条绳上的三家”;从2026年起,绳子上方多了一双纪委的眼睛。这双眼睛不看物业,专看那些该管不管、乱管一气的人——这正是筹建业委会多年来最好的时机。
参考来源
1.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03-12)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203/t20220312_317069.html
2.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10-28 修订,2026-01-01 施行)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10/t20251028_449063.html
3.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2007-08-31)
https://www.gov.cn/flfg/2007-08/31/content_733267.htm
4.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每日一“典”丨业主可设立业主大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http://dfhlq.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7861
5. 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2-05-26 第二次修订)
https://zjt.hunan.gov.cn/zjt/c101183/c101184/202207/t20220701_26792831.html
6. 中国政府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1/05/content_5577326.htm
7. 大连市数据局:《你家的物业,好吗?》(2025-06-25)
https://xzfw.dl.gov.cn/art/2025/6/25/art_7628_2446914.html
8.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红色物业”暖了万家灯火》(2021-09-06)
https://dangjian.people.com.cn/n1/2021/0906/c117092-32218780.html
9. 工人日报(中工网):《让“红色物业”赋能社区治理》(2023-12-28)
https://www.workercn.cn/c/2023-12-28/8095456.shtml
10. 网易网:《物业社区真“穿一条裤子”?揭秘背后的利益链与破局之道!》(2025-08-18)
https://www.163.com/dy/article/K77UV35N0556D1K2.html
11. 今日头条(王会成):《物业和社区、街道有没有金钱关系,为何业主向它妥协并不丢人?》(2022-11-11)
https://m.toutiao.com/article/7164314405172380196/
12. 华声在线(记者王振亚):《六年时间 三度发起 一再受阻 小区业委会缘何“难产”?》(2026-07-21)
https://www.hubpd.com/hubpd/rss/cmmobile/index.html?contentId=6052837899191325023
13. 红网·问政湖南:时代梅西领峰小区 / 德润园小区业委会备案受阻
https://people.rednet.cn/front/messages/detail?id=4639543 https://wz.rednet.cn/#/msgDetails?id=1062227
14. 长沙晚报:《小区物业不作为,导致业委会成立难》(2025-06-27)
https://www.icswb.com/default.php?mod=forum_post&a=list&forum_topic_id=76170
15. 长沙晚报网:《长沙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2020-05-27)
https://www.icswb.com/h/149/20200527/659535.html
16. 中国纪检监察报:《深化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2026-04-26)
https://jjjcb.ccdi.gov.cn/epaper/index.html?guid=2048087528187101185
1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甘肃网转载):《在创新中狠抓落实丨深化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2026-04-27)
https://www.gscn.com.cn/gslz/system/2026/04/27/013489651.shtml
18. 中国纪检监察报(宋寒松):《深化整治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5-07-10)
https://jjjcb.ccdi.gov.cn/epaper/index.html?guid=1943013995191468033
19. 中国新闻网:《电视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第一集》(湖南东安周小健案,2025-01-05)
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5/01-05/10348007.shtml
20. 微信公众号“业委会资讯交流”:《中纪委下场整治物业乱象!多地住建官员接连落马,业主维权迎来关键窗口期》(2026-07-30)
https://mp.weixin.qq.com/s/Mi_r5urtqMBTSsPHEeROrw
21. 搜狐网:《中纪委再次发文:深化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2026-04-28)
https://www.sohu.com/a/1015899895_122026209
我是业委会筹备志愿者,推动搭建公开、透明、合规的小区治理环境,让大伙清楚业委会能帮业主解决的实际问题。调研:"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长沙业委会监督物业实战指南
为什么要强调公开:因为咱们小区是包干制物业服务,优点有,但缺点也很明显,很多事情不公开,比如物业合同你见过么?比如此次8岁女童触电致死事件原因(因为涉及到全小区人群,业主有权知道,为什么会有高压电在景观池?现在处理假山问题,其实也是在处理事故现场)……
为什么要强调透明:因为没有物业合同的公开,物业服务就不透明(物业合同到期是如何续约的?交纳的三级的高阶物业费,质价相符吗?),公共收益不透明调研:湘熙水郡 2.18 元物业费,你家到底该享受什么服务?
为什么要强调合规:因为已经出现维修基金动用流程不合规,此次调研征集改造假山也不合规,其它的还有很多,多次热心业主维权才纠正。【回复建议】关于管家发送湘熙水郡22栋假山处理倒计时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