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守愚:明清长沙浏阳河、捞刀河建陶公庙、李公庙,促进了地方商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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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守愚按:榔梨的陶公庙,在浏阳河之畔。龙潭山的李公庙,在捞刀河之畔。二者都是古渡口附近,这里商业发达。曾国藩平乱,郭嵩焘等人发明厘金,榔梨市就是一个厘金关卡。民国《时兆月报》 称榔梨市是 “长沙东乡商务之大集”。究竟是商业促进了宗教繁荣?还是宗教促进了商业繁荣?这个问题难以简单回答。按照庞毅《地方的逻辑:陶真人与近代湖南》一书的“解构”,榔梨陶真人大约是清初朝兴起的。李真人,进入了明朝的崇祯《长沙府志》,而最早记载陶真人的是康熙《长沙府志》。据《龙潭山志》,李公庙最初是鲍姓捐建的,时间在明末。应当说,陶公庙、李公庙是明清时期家族、地方建庙高潮之中的两个案例。修建陶公庙、李公庙,一开始是家族性的,后来多个家族加入,逐渐衍变为地方性。《龙潭山志》提到了鲍姓捐建李公庙,惜乎没找到长沙的鲍姓族谱。陶公庙,最初为何人所建,似可从族谱下手寻找线索。庞毅《地方的逻辑:陶真人与近代湖南》认为,可能是湘阴邓氏将陶真人信仰带到长沙,后为长桥柳氏所掌握话语权。然此事需在更多的族谱上考证。我认为,陶公庙、李公庙选址在浏阳河、捞刀河的重要码头附近,首先是看上这里地理位置好,商业发达。陶真人、李真人在这里兴起后,又促进了当地的商业繁荣。二者相互相成。在过去,商业需要宗教的帮忙,一是维系秩序和商业道德及团结人心等,二是情绪的安抚、灵魂的救济等。无宗教的帮忙,商业会乱搞。我想,学术界可以把陶公庙、李公庙可作为商业与宗教相互关系的样板,继续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