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djgaus5留言:汉寿一中长期压榨底层员工,拒发周末节假日加班费!
投诉对象: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领导:
汉寿一中长期视《劳动法》为儿戏,严重压榨校内保安、小卖部员工、宿管及食堂工友等临聘人员。
上述岗位工作人员大多属于大龄就业困难群体,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相对薄弱,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汉寿一中利用这一点,长期对其进行违规用工和剥削,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一、 长期强制周末及节假日加班,拒发加班费
汉寿一中(特别是高三年级)存在常态化的周末及寒暑假违规补课现象。
在此期间,学校强制要求保安、宿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岗,配合学校维持秩序和提供保障。这导致上述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均需高强度工作。
然而,学校从未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周末200%、法定节假日300%的加班工资。工友们付出的是全月无休的劳动,拿到的却仅是平时低微的死工资。
二、 恶意利用“寒暑假”概念混淆视听,规避法律责任
当工友提出加班费诉求时,校方领导以“你们有寒暑假”为由进行搪塞和欺骗。这种说法在法律和事实层面均站不住脚:
1. 事实层面: 在高三补课期间,寒暑假本身就被大量占用,工友们实际并未享受到完整的假期;且寒暑假值班期间,学校也未按规定支付足额报酬。
2. 法律层面: 除非学校向人社局申请并获批了“综合计算工时制”,否则不能随意用几个月后的“潜在假期”来抵消当下的“周末加班费”。据了解,该校并未对临聘人员执行合规的工时审批手续,这种“以假抵薪”的做法涉嫌用工欺诈。
三、 诉求
学校教书育人,本应是遵纪守法的典范,而不应成为压榨底层劳动者的“黑心工厂”。为此,恳请汉寿县人社局及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1. 查核工时与考勤: 重点调取汉寿一中高三年级补课期间,以及历年周末、节假日期间的安保、宿管排班记录与考勤表。
2. 核查工资发放: 对比考勤记录与工资发放流水,核实是否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3. 责令整改与补发: 依法责令汉寿一中停止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并补发近两年来拖欠这些底层工友的所有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请政府为这群老实、本分、随意被使唤的劳动者主持公道,维护法律尊严!
官方回复
关于“汉寿县第一中学长期压榨底层员工,拒发周末节假日加班费”的回复
亲爱的网友djgaus5:
您好,关于您反馈的汉寿县第一中学长期压榨底层员工,拒发周末节假日加班费!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汉寿县第一中学的保安员是通过县一中统一招标,由政宏保安公司派遣管理,服务县一中。该类员工由政宏保安公司公司统一管理。
汉寿县第一中学的宿管、食堂工作人员由湖南拓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
根据汉寿县第一中学提供的信息显示,保安、宿管、食堂工作人员的已按标准发放工资及加班费(附工资表),学校也适当为其安排了休息时间(如:食堂工作人员的饭菜烹饪完成后以及保安的非上下学高峰期也可适当在岗亭休息)。
如网友djgaus5对此存在异议,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社局一楼劳动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2881353)进行投诉,也可向县教育局计财股(联系电话:2863676)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