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综合利用国网电力大数据平台、住建云建设项目信息监管平台、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平台、智慧交通监管平台、常德市建筑垃圾管理监控平台、常德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等信息技术监管,督导各领域落实减排措施:
1.工业源管控。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超低排放机组优先发电。水泥、砖瓦窑、石灰窑、陶瓷、炭素、耐火材料、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铅锌冶炼、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企业按应急减排管控要求停止生产、停止公路运输(或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运输);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涉VOCs企业停止相关生产线或生产工艺,强化对涉气排污企业的监管,对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并检查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作,对未落实指令的企业按照《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处置。
2.扬尘源管控。按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在日常清扫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城市道路及其他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械清扫、洒水、冲洗频次,18时至次日10时高湿时段暂停洒水、雾炮作业。
3.移动源管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划定区域限制车辆通行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对柴油货车、老旧车实行限行绕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在指令响应期间不准进入市中心城区,过境的柴油车在交通交管部门的指挥下有组织地过境绕行。移动源除明确停驶方案外,还应严格执行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面源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烧烤。强化对商圈、社区、小区、广场、公园、江湖沿岸、乡镇集镇及焚烧风险地块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及时出警处警,劝阻、制止、依法打击违规行为。
5.其他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餐饮单位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预测预报力度、对县市区的指挥调度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