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备用!涵盖医院、康复、辅具配置,附关键就医提醒
致长沙市全体参保单位与职工:
为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规范的医疗救治与康复服务,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长沙市确定了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
工伤职工在协议机构内就医,方可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
现将最新完整名单及重要使用规则整理如下,建议收藏并转发给需要的同事与朋友。
一、 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工伤治疗)
工伤发生时,应优先选择以下协议医院进行救治。
省部级、市属重点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地址: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 电话:88618397
湖南省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地址: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 电话:85369093
长沙市第一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地址: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 电话:84667633
长沙市中心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地址: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 电话:85667975
浏阳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地址:浏阳市人民路119号 | 电话:83600025
宁乡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一环北路209号 | 电话:87871372
(名单包含多家医院,此处仅列部分,下文将提供按区域/类型的快速查找指引。)
特色专科与职业病防治机构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治疗与诊断)地址:雨花区新建西路162号 | 电话:85303123
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类病种治疗)地址: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427号 | 电话:85232225
长沙年轮骨科医院(二级骨科专科)地址:雨花区香樟路229号 | 电话:82561362
二、 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康复)
工伤职工经评估需要康复的,可在以下机构进行康复治疗。部分机构同时具备 “医疗康复一体化” 资质。
湖南省康复医院(三级康复)地址:雨花区雨花亭雨花巷31号 | 电话:85797657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三级甲等康复专科)地址:长沙县万家丽北路61号 | 电话:83055017
长沙梅溪湖三真康复医院(三级康复)地址:岳麓区枫林三路448号 | 电话:13007313688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服务)地址: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 电话:85369093
⚠️ 特别注意:部分医院仅提供 “康复门诊” 服务,如湖南旺旺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等。选择住院康复前请务必确认机构资质。
三、 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
工伤职工需要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牙等辅助器具的,需前往以下协议机构。
湖南省养老服务和康复辅具指导中心地址:芙蓉区紫薇路132号 | 电话:82286692
长沙健力客假肢矫形康复有限公司地址:芙蓉区解放中路276号鸿富大厦7楼 | 电话:84897672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可配置辅具)地址:长沙县万家丽北路61号 | 电话:86137777
湖南旺旺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限假牙配置)
四、 其他服务协议机构
🔔 核心注意事项(必读!)
市内工伤,首选协议机构在长沙市范围内发生工伤,必须送至上述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就医。否则,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市外工伤,务必及时备案因工外出或在统筹地区外发生工伤,需第一时间办理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并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救治。
二次住院,选择有资格的机构年度内因同一工伤部位第二次(含)以上复发需住院的,必须前往具备二次工伤复发住院收治资格的协议机构(名单见文末附表),否则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特殊病种,对应专科机构职业病诊断治疗、精神类工伤、合并肺结核的工伤等,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科协议机构(如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脑科医院等)。
五、 具备年度内二次工伤复发住院收治资格的机构名单
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基金安全,以下机构具有二次以上工伤复发住院收治资格,请特别注意: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湖南旺旺医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限职业病)、湖南省脑科医院(限精神类病种)、长沙市中心医院(限合并肺结核)、宁乡市中医医院(限宁乡地区)、浏阳市人民医院(限浏阳地区)、宁乡市煤城医院(限当地)。
📌 温馨提示本名单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具体协议有效期及服务范围可能动态调整,就医前可通过电话确认。工伤报案及待遇申领请及时联系单位社保经办人或所在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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