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原梨江中学)由著名教育家徐特立先生于1905年创办,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近代新式学校。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原则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月2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考生须提供《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相关资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及获奖证书等电子资料,所有资料以压缩文件夹形式打包至邮箱:503159090@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联系方式”)
3.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投送简历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虚假、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考核环节。
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当天携带相关资质证件、荣誉证书的原件来校进行考核,考核将采用笔试和试教的形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的考生需自行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至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指定地点。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考察合格人员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3.工作地点: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
4.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代课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沙市梨江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咨询及监督电话:13975889744(罗老师)
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