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一史家坡学校(小学部)2026年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信息科技教师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2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6年2月26日(含)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有学校设施设备维护经验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审查通过——笔试(如有)——考核——体检——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与聘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二)具体安排
1.发布公告:2026年02月26日,通过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02月26日—03月04日。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简历及相应资料附件打包发至邮箱:327303298@qq.com。相应资料原件包括:①身份证(头像面)②学历证③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④普通话证⑤个人简历。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虚假、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4.考核:考核具体要求及形式:面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考核结束后,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6.资格复审:请体检合格人员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报告原件、无犯罪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
7.公示、聘用:按以上程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开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并在学校官网或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考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待遇
一经录用,享受开福区校聘教师待遇,由单位为其购买五险一金。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试流程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的,主考方可相应作时间调整,具体详见报名网站。
3.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
单位电话:0731-81880009
举报电话:0731-82528890
信息中心
2026年02月26日
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春季招聘教师公告
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原梨江中学)由著名教育家徐特立先生于1905年创办,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近代新式学校。学校秉承“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精神和“诚信、勤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办学成效显著,近年来多次获评长沙县教学质量一等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学校自今年起与省级示范性高中——长沙县实验中学开展深度合作办学,实施全面托管,共推“优质高中+集团”深度融合模式,携手打造区域教育新标杆。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初中代课语文老师 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对应学段对应岗位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和相关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新聘用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91年1月28日以后出生),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教练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长沙县教育系统2024年员额内非末位淘汰校聘教师此项不做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3月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考生须提供《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相关资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及获奖证书等电子资料,所有资料以压缩文件夹形式打包至邮箱:503159090@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联系方式”)
3.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投送简历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虚假、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当天携带相关资质证件、荣誉证书的原件来校进行考核,考核将采用笔试和试教的形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的考生需自行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至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指定地点。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3.工作地点: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
4.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代课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沙市梨江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咨询及监督电话:13975889744(罗老师)
六、其他
本公告由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负责解释。
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
2026年2月27日
附件: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2026年教师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