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解放西路的瓜,到底有多严重?
你可能已经听说了长沙解放西路发生的那场闹剧。这事儿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背后的问题远比表面上看起来要复杂得多。
事情是这样的:两个人为了博取关注,在解放西路五一商圈这个人流密集的地方搞了一些出格的行为。据说他们还进行了一些不可描述的操作,并且有人对此进行了网络直播,导致大量路人围观、拍摄,现场交通和公共秩序一片混乱。

最终,这两个人被警方抓获,并且通报称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他们在公共场所公然实施不雅行为,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已经涉嫌犯罪。
那么,这件事到底有多严重呢?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一场街头闹剧,更是一起严重危害公共秩序和社会文明的刑事案件。更重要的是,这两个人撕毁了现代城市文明默认的两种契约:“视觉权契约”和“精神安宁权契约”。
先来说说“视觉权契约”
简单来说,一个现代市民应该拥有“不被强制看不适内容”的自由,尤其是未成年人。解放西路人流量非常大,节假日每天能达到70万人次,路面也不宽,无遮挡。这意味着在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会被摆到明处,路过即被迫入眼。如果两个人为了博眼球而搞一些骚操作,引得路人不适,甚至让未成年人出现心理阴影,这就严重侵犯了他们的“视觉权”,强行往他们眼里塞入不适的视觉信息,给他们带来精神折磨。
再说“精神安宁权契约”
现代社会的公民有权在公共场合保持心情平稳,不被恶心、尴尬或冒犯。解放西路有大量未成年人、学生、家庭和游客,大家来这里是为了花钱消费和放松,而不是为了被恶心、反感或愤怒。那两位搞骚操作的人,肯定会让一些人感到不适、恶心或愤怒,从而对不少路人和游客造成不可逆的精神扰动,撕毁了“精神安宁权契约”。
而且,他们选择的地方是长沙的解放西路,这里是城市名片,人流密集,人们对这里的期待远远高于普通街道。在这种地方搞这种骚操作,无疑会放大公众对“视觉权”和“精神安宁权”被侵犯的感受。
所以,知道这件事为什么那么严重了吧?因为这两个人把自己的某些目的变成了他人的精神负担,还在一个人流量非常密集的地方,掠夺了无数公众享受城市空间的权利。说得再深一点,他们在用一座城市的优质人流量以及这些人群的精神负担,来转换成自己的个人黑流量和利益。
身为现代公民,如果你想搞一些辣眼睛的骚操作,可以在私密空间里(比如自己家里)搞,那是你的自由。但在公共空间,你的一些操作必须优先考虑他人的“视觉权”与“精神安宁权”,不然最终被抓,那就真的不能怪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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