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二、本校按照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承诺不强制、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收费由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财政服务平台”缴费到非税。
三、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
四、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营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市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执行。期初预收,学期结束按实结算。
五、学生保险在自愿的原则下投保,由学生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
六、校服类型及价格为:夏季套装60元/套;秋季套装60元/套;冬装棉衣100元/件。家长可通过平台商城按需选择全套或单件进行下单,自愿购买。
七、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八、收费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30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30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5〕2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湖南省2026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6〕75号)、《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教发〔2024〕18号)、《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く长沙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通〔2021〕115号)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