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涂明珠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陈燕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徐姣艳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琳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庭长;
樊江山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建琳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宁晓锋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钟强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建琳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姣艳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琳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黄勇芳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晓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曾炎辉的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