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画作品
含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其他画种以及平面设计。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对开(69cmx69cm),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x60cm),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正度对开(54cmx78cm)。作者限1人。
2.书法,篆刻作品
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作者限1人。
3.影视作品(含数字媒体艺术)
(1)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x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者限1人。
(2)视频创作类作品: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x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
4.手工艺制作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x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x40cmx40cm。作者不超过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