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疗效、宣称稳赚不赔!长沙一老人被骗投资理疗床10多万元,艾卓然律师:合同无效,可起诉退款

近日,长沙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商家夸大宣传效果,骗我母亲花10多万投资理疗床”的问题。对此,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艾卓然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长沙网友问:我母亲去年12月被骗投资某品牌的理疗床。商家夸大产品治疗效果,并宣称稳赚不赔,实际被骗金额达10多万元,现想寻求法律援助。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艾卓然律师答:
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判令返还加盟费以及利息。近年来中国保健品市场乱象突出,一些厂家、商家打着保健品的旗号,游离在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边缘,通过夸大产品性能、虚构使用效果等虚假宣传,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损害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病人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涉公司可能宣称采用奇效特术,利用未经质量检验的产品康复理疗,并夸大、虚构治疗效果的行为,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市场的监管秩序,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可以根据民法典146条、148条、153条等规定认定涉案合同无效并返还相关费用。2004年11月11日,卫生部《关于对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理疗活动有关定性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73号)批复如下:“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理疗’属于诊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否则为非法行医。”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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