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视力、语言听力、智力残疾证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2.符合《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政联〔2016〕39号)和《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优待政策的,凭相关部门和市委组织部认定的优待证明材料入学。
3.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湘江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筹安排入学。
4.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之间必须是祖孙(女)、父子(女)、母子(女)关系,否则不能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
5.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城区居住和工作,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回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7.如学生未被录取,家长须于录取名单公布后三日内来校领回资料,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料,为保护学生隐私,学校将集中对其销毁。
8.我校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为招生,也不会收取与招生有关的任何费用,请各位家长保持警惕,谨防诈骗。
9.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周南梅溪湖小学所有。
开学前的新生家长会等活动将通过周南梅溪湖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请您及时关注与参与。
周南梅溪湖小学欢迎您的到来!
长沙市岳麓区周南梅溪湖小学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