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合并招聘岗位)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报名、缴费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00至4月30日17:00,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
2.报考人员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或联系望城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4.本次考试网络报名不设资格初审。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
5.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脱贫户、城乡低保人员等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低保证》等,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行政中心主楼区人社局407室办理考务费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请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和收款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全称,逾期不办理退费手续。
6.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至开考前。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需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5月17日(暂定)周日上午8:30-12: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测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两科连考,中途不休息。
综合管理(管理专干)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含小作文)时量90分钟;写作(大作文)时量120分钟;
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含小作文)时量90分钟;岗位专业知识时量120分钟。
3.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小作文)×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4.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如身份证和社保卡遗失,仅限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无效,缺少有效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考生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抄袭和被抄袭导致作答内容雷同,经阅卷专家组确认后,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抄袭、协助他人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和电子用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5年内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6.考生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行政中心主楼区人社局407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区人社局统一向考生反馈。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
2.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验证报告)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设75分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00。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由于考察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2.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选岗与聘用
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将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未满服务期辞职或调出望城区的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