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变更行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决落实“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长沙市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
湖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变更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拒不改正案
2025年5月20日,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发现湖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代理招徕出境旅游业务,招徕38人赴越南旅游并收取代理招徕费。其变更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变更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拒不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业整顿7天,罚款1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给予主要负责人骆某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二
湖南某旅游咨询有限公司在线旅游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开展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6月13日,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发现湖南某旅游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服务号发布“仙本那春晚五天四晚精品游”等旅游产品,并组织旅游者赴印尼火山旅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构成在线旅游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开展旅行社业务,根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给予主要负责人肖某超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三
湖南省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变更经营场所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拒不改正案
2025年7月24日,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发现湖南省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游客赴韶山、花明楼开展一日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其未在登记经营场所开展旅游业务,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变更经营场所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拒不改正,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1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四
长沙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案
2025年8月21日,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发现长沙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暑期特惠全景山西6日游”旅游产品过程中,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减少、增加游览项目,严重影响旅游体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业整顿5天,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主要负责人李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
对上述违法行为,希望广大旅游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全市旅游市场良好秩序。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强力整治态势,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来源:长沙文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