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4日,时任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湘涛,在河西出席某单位重要会议,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当年,张湘涛虽然满头华发,但意气风发!
2019年7月26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湖南省长沙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湘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张湘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长沙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湘涛,曾长期担任重要领导职务,手握宣传思想、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权力。
在权力、金钱诱惑面前,张湘涛最终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沦为腐败分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付出了沉重代价 。
张湘涛曾著书立说、倡导弘扬雷锋精神,表面上热衷文化事业、宣扬廉洁理念,背地里却背离信仰、阳奉阴违 。
随着职务晋升、权力增大,他逐渐忘记了党员身份和为民初心,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把职务影响力当作敛财资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最终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 。
这警示我们,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思想防线的突破是最致命的突破。党员干部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
要始终牢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贪腐念头,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沦为个人谋私的工具。张湘涛手握重要职权,却无视党纪国法,将权力异化为权钱交易的筹码。
1999年至2016年,他利用担任望城县委书记、长沙市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专项资金申请、户口迁移等方面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20余万元 。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5200余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肆意妄为,完全无视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最终自食恶果 。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滥用权力必然引火烧身。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敬畏权力、慎用权力、管好权力。
张湘涛的腐败,与其家风败坏、家教失范密切相关。其妻芮志英非但不劝阻,反而与其同流合污,共同收受贿赂、隐匿非法房产,协助其转移、藏匿违法所得,最终也因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
夫妻二人贪腐共谋,把家庭变成了权钱交易的“中转站”、违纪违法的“避风港”,最终导致家庭破碎、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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