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召开第四次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
会议时间:自2026年5 月23 日9:30 时至2026年5 月26 日12 时;期间每日9:00至21:00接受投票。定于2026年5月23日9:00时在小区雷锋驿站举行“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召开第四次业主大会会议启动仪式”。
第一条 会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内。
第二条 会议筹备: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
第三条 会议议题:根据议题内容制定《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第四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简称“表决票”),其中每项议题均单独统计表决结果。
议题一:审议并表决通过《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议题二:审议并表决通过《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关于设立电梯紧急维修小额备用金以及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提案(草案)》;
议题三:审议并表决通过瑞兴物业向全体业主提出《关于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小区地面公共区域监控系统维护以及新增高空抛物摄像头的提案》;
第四条 会议形式: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
(一)业主本人纸质投票、委托投票,或业主本人通过微信私信回复给会务人员委托填写纸质票。
(二)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投票,才能视为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成功、投票结果生效。
第五条 投票规则:按照小区议事规则《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详细约定执行。
第六条 投票面积的确定: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取得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的《不动产权证》(或未完成产权登记的依据《购房合同》)记载面积计算;未登记的车库(位)、架空层、物管用房、社区用房等小区配套设施,不计入票权数,也不得参与投票;不得以业主未收房为由剥夺业主的表决权。
建筑物面积总投票权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面积。
业主大会会议参与投票专有部分面积初步统计为:282334.91 平方米,因业主变更可能存在误差,以统票结果确定为准。
第七条 投票人数的确定: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同一业主与不同其他业主共有两个及以上专有部分的,算同一个表决人数。
总投票权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业主大会会议参与投票人数初步统计为:2416户,因业主变更可能存在误差,以统票结果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业主身份的界定:业主身份,按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尚未办理房屋登记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买受人认定业主身份。可根据业主在《表决票》上填写的业主姓名、产权证号(或身份证号)及手机号判定业主身份,通过小程序投票的按系统操作要求判定业主身份。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非自然人的业主按系列方式判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公司等非自然人业主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委派其他人代理,但应出具法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 计票规则:按照小区议事规则《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详细约定执行。
第十条 唱票安排:2026年5月26日13:30时,在金色阳光家园小区雷锋驿站举行唱票仪式,全程应进行录像存档备查。(如有变更以另行通知为准。)
1、唱票、计票、监票及统票有关工作安排,唱票过程分为唱票人、计票人、统票人和监票人,唱票结果必须由以上人员集体签字,并交天鹅塘社区盖章方为有效。
2、唱票人、计票人、统票人均由业主自愿报名产生,监票人由月亮岛街道、天鹅塘社区委派专员参与;
3、唱票过程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并录像存档,欢迎小区业主抵达会场监督唱票过程。
第十二条 结果公示:唱票后3 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统计结果公示7 日。
第十三条 公示生效与意见反馈:本通知所述内容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公示7 日后予以执行。业主有任何意见与建议,请于7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梁恒庆(13787184575),金色阳光家园小区雷锋驿站。
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业主大会
长沙市望城区金色阳光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