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机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具备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资质(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所规定的行业资质;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机构)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设有研学实践的专业部门与专职人员,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校外教育家、研学导师、导游等,具备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提供研学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的能力。
3、企业(机构)具备设计完备的研学实践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实施的能力;所使用车队符合省、市、区关于研学工作的安全要求与使用规程;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企业(机构)近三年内有多次组织教育部门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或500人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团队经验。
5、企业(机构)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不低于40万元;具备选用优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企业的能力,并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