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点内小门票;景区环保车及缆车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3.其他自费门票景区景点门票(综合服务费包含门票、旅游车费、司机、导游服务费等项目)
【温馨提示】:
1.大多数景区都有销售旅游纪念品的商品部,游客在景区内或自由活动期间的购物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请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或购物凭证以保证您的利益,此类购物与旅行社无关,如需退货旅行社只能协助处理,最终退货与否取决于相应商家,请游客慎重购买。
2.请您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登机证件(成人身份证,小孩户口簿)。不需安排接送的游客,各地至机场往返途中一切事宜由客人自行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误机等事宜,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游客从事爬山、攀岩等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活动和自由活动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自主决定,老人和孩子应有家人陪同不能单独活动;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行程当中的特色餐,或会根据当时的情况做相应的调整;由于南北方饮食习惯不同,口味等都可能不同,部分客人可能吃不惯,敬请海涵。
5.途中可能对行程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本社负责协助解决或退还门票款,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本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游览顺序调整提示)。
6.团队行程中,如您因自身原因选择中途离团,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不退任何费用。提早或延后离团,均不接送机(站)。
7.团费中包含每人每天一张床位,行程中团队住宿如出现单男单女时,团友应听从及配合导游安排住房,或在当地补足单房差。
8.每天早晨请在导游指定的时间到达酒店大堂集合,请勿迟到,以免耽误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9.出团时请务必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请自备防晒用品,晕车药,常用的药品(预防感冒,腹泻等疾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请不要在车内吸烟、吐痰或丢弃垃圾;旅途中不要过量饮酒,自由活动时,请结伴出行,不要走的过远,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为防范风险,减少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意外事件给游客带来的损失,建议每位游客都要购买旅游意外险(我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游客可从业务人员处购买意外险)。
11.我司已依法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引发的事故,每位国内游客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人民币。
请您认真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更好地监督当地的接待质量,您的意见单也将是行程中发生投诉的处理依据。
【安全告知】
(一)60岁以上老年旅游者:
您报名参加的旅行团,是为普通旅游者设计的旅行团(非老年团),行程中的安排及提供的服务标准都无法达到老年团所要求的标准,故通常60周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普通团队的旅游。从旅游线路来看,老年旅游者不适宜选择高海拔、快节奏、长途跋涉的线路,应选择平缓、休闲的旅游线路。
75周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报名参团,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旅游。为了保障老年旅游者的安全,请老年旅游者仔细阅读行程,并评估自身身体状况,慎重考虑是否合适参加本线路的旅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五条“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的规定,经旅行社解释后仍隐瞒健康情况执意参团者,如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旅行社将积极协助旅游者做好工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旅游活动不排除存在潜在风险;7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旅游意外保险最高赔额为15万元/人。疾病不属于旅游意外保险的赔付范畴(急性病除外。具体情况按照保险公司赔付条款执行)。
(二)孕妇、患疾病旅游者须知:
因旅游线路的多样化、复杂性、以及旅行社工作人员无法进行一对一的服务等原因,旅行社特提醒:对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肺心病、哮喘、严重贫血、四肢活动不便、眼疾、重感冒患者以及传染病患者、孕妇、精神疾病患者等旅游者来说,不适宜参加团队旅游,为了保障你们的安全,建议不参加普通旅行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除传染病患者、孕妇、精神疾病患者等一定不能参团外,请客人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在有年轻健康亲属陪同的前提下参团旅游;经旅行社解释后仍隐瞒健康情况执意参团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旅行社将积极协助旅游者做好工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团费不含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