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财务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财务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热爱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应聘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应聘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应聘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应聘人曾因违反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应聘人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需求及岗位任职条件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矿安湘党〔2026〕10号)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络报名(2026年5月13日—5月24日):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以上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
现场报名(2026年5月13日—5月24日,双休日除外):请带好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直接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人事处(330办公室)报名。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龚德华 0731-85692936
邮箱:2406977092@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路62号
(二)资格审查
5月25日—26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组织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顺位递补。
(五)录用
经审批同意后,与临聘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