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龄段人员原则上全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享受如下补贴补助:
1.缴费补贴。第二年龄段人员通过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采取个人先缴费,政府再发放缴费补贴的方式予以补助。个人缴费有困难的,可申请由政府逐年代缴。
2.过渡期专项补助。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补贴年限内个人延长缴费期间发放过渡期专项补助(经本人申请也可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特别提醒:
缴费补贴年限内未缴费的,相应补贴资金留存,至补贴年限满,将留存金额的40%一次性计发给本人。
3.缴费补贴余额的40%。第二年龄段人员补贴年限满前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或在享受缴费补贴年限内死亡的一次性发放剩余缴费补贴余额的40%。
4.丧抚补助金。第二年龄段人员死亡的可享受丧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