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入围:
学校对科技特长生专业考核测试后,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专业测试成绩必须≥60分),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1:2确定专业入围名单(如专业测试成绩≥60分的人数达不到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2倍,则按比例相应地核减实际招生人数),入围名单报县教育局中招办和监审科备案审查认定,经审查认定无误后,在长沙县实验中学公众号公示并电话告知家长或学生。
(二)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录取:个人中考综合成绩(综合总分+优惠分)不低于我校文化生(统划生)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40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特长专业成绩得分÷该专业成绩满分)×30+(中考综合成绩÷中考成绩满分)×70],如遇综合分相等,则中考文化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破格入围录取:
(1)专业破格入围条件: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初中阶段获得信息学奥赛NOIP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中(限科创实践类项目)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专业破格入围学生文化成绩可降低至长沙县实验中学文化生(统划生)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90%(折算以后舍弃小数部分,取整数)。
3.录取顺序:
破格录取优先,破格录取后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总人数不超过5人。
4.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4A1B等第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