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应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按照《长沙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指决定:自2026年5月24日14时起,全县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各类度汛风险点的巡查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实落细。同时,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性,持续强化巡查监测,加强转移人员的风险管控,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长沙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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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审丨梁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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