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
🔸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在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
🔸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持股比例不低于企业总股份的30%;申报人非企业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10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1人的按10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
🔸在长沙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
🔸法定代表人属于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学生及毕业5年内),且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30%;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由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变更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的,不纳入扶持范围;
🔸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在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
经确定为长沙市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根据项目资金量,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实际有效投入的50%确定给予其最高10万元项目扶持,扶持资金将分两次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