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生须为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未婚,经所在地兵役机关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 除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学院开设的所有专业均与航空产业相关,就业岗位均要求无色盲、色弱,建议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色觉异常II度(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运输服务、民航通信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航务技术等8个专业。
第十六条 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的专业学习和就业岗位分别有以下要求,条件不满足慎重报考:
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应在165至174厘米之间,体重应在(身高厘米数-110)x 0.9(Kg)至(身高厘米数-110)(Kg)之间;男生身高应在175至185厘米之间,体重应在(身高厘米数-105)x 0.9(Kg)至(身高厘米数-105)(Kg)之间;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脊柱侧弯等;矫正视力C字表0.5(E字表4.7)及以上,且无色盲、色弱、斜视。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女生身高应在1.62米以上,男生身高应在1.72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等;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七条 学院不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