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长沙市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❶ 在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自注册之日至申报之日不超过5年);
❷ 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❸ 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
❹ 在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
❺ 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返乡入乡农民工,持股比例不低于企业总股份的30%;
申报人非企业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所需资料
❶ 《长沙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报系统填写资料后自动生成);
❷ 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企业股权分配证明资料;
❸ 申报人属于返乡入乡农民工的需提供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村(社区)出具的返乡创业佐证资料;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无需提供佐证资料,由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信息系统中核实。
❇️补贴标准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前3个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的平均值。
吸纳1人的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
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
申报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❶ 在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自注册之日至申报之日不超过5年);
❷ 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1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❸ 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方向;
❹ 在信用中国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
❺ 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持股比例不低于企业总股份的30%;
申报人非企业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所需资料
❶ 《长沙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报系统填写资料后自动生成);
❷ 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企业股权分配证明资料;
❸ 申报人属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补贴标准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10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前3个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的平均值。
吸纳1人的按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1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
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线上申报。
长沙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线上申报。申报人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大学生就业创业落户‘一件事’——创业补贴申领”(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个人创业‘一件事’——创业补贴申领”(返乡入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审核报送。
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申报资料的审核,并做好实地考察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名单报送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级复审。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资料进行复审,核定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吸纳就业人数和应补贴金额,形成拟补贴名单。
❇️网上公示。
每个季度对该季度拟补贴的申报人名单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
受补贴名单公示完毕后,由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报人账户。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享受补贴:
1️⃣申报审核期间,初创企业实体处于停业状态,或已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经核实有其他不符合补贴发放政策相关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