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学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相关类别,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可以不予录取的情形包括:
(一)所有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情形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情形
1.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运动训练、运动健康指导、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和医学营养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动漫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书画艺术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的专业。
(三)有关专业不宜报考就读的情形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音乐表演等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音乐表演等专业。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不宜就读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音乐表演和音乐传播等专业。
4.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和医学营养专业。
5.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音乐表演、音乐传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和医学营养专业。
6.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音乐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表演和音乐传播专业。
7.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和医学营养专业。
第十二条 思想品德考核相关要求。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